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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東門關閉着
1他又帶了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關閉着。
2:傳統作「永恆主」。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着;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那裏進入;因為永恆主以色列之上帝曾經由那裏進入過;因此必須關閉着。
只有人君可以從那裏出入,可以在那裏喫飯
3至於人君人君:此處傳統作受格記號。、只有人君可以坐在那裏,在永恆主面前喫飯;只有他可以從這門廊的路進入,而從原路出來。』
永恆主的榮光充滿着聖殿
4他又帶了我走北門的路來到殿前面;我一看,只見永恆主的榮光充滿着永恆主的殿;我就臉伏於
永恆主說話
5永恆主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永恆主殿中的一切條例、一切禮節規矩、你都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誰可以被准許進殿,誰應當被拒絕於聖地之外並要…地之外:傳統作「要留心殿宇的進口處、和聖地一切的出口處」;今將前句稍加點竄、後句改點母音譯之。
6你要對叛逆的人、對以色列家、說:主永恆主這麼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你們一切可厭惡的事、可夠了!
外人不可進聖地
7你們把我的食物、脂肪和血、供獻的時候,還將心沒受割禮、肉身沒受割禮、的外人、帶進我的聖地,來玷污它,玷污我的殿;你們你們:傳統作「他們」;今仿七十子敍利亞拉丁通俗譯之。又違犯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厭惡的事上、加上這一層
8你們也沒有守盡看守我聖物的職守,卻派別人在我的聖地守盡我所吩咐你們的職守。
利未人的職守乃次要的工作
9『因此因此:傳統作「替你們」,原抄於第八節之末;今仿七十子移此。主永恆主這麼說:以色列人中的一切外人、心沒受割禮、肉身沒受割禮、的一切外人、都不可進入我的聖地。
10但是那遠離了我的、利未人當以色列人走迷了路時候,他們也走迷了路離開我、去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須要擔受他們自己的罪罰。
11他們必須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須為人民宰燔祭牲和別的祭牲,站在人民面前伺候他們。
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他們的偶像面前伺候這人民,就成了絆腳物使以色列家陷於罪孽中;故此我舉手起誓論到他們,主永恆主發神諭說,他們須要擔受他們自己的罪罰。
13他們不可親近我,來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任何聖物、至聖之物;他們乃是須要擔受他們自己的羞辱、和他們所行可厭惡之事的報應
14然而我卻要派他們守着殿宇的職守,辦理其一切事務,作其一切當作的工。
撒督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
15『但是撒督子孫作祭司的利未人、那當以色列人走迷了路離開我的時候、曾經守盡我聖所之職守的,他們卻可以親近我來伺候我,可以侍立在我面前,將脂肪和血獻與我: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16是他們可進入我的聖所,是他們可走近我桌前來伺候我,來守盡我吩咐的職守。
17他們進內院門的時候、必須穿細麻服裝;他們在內院門和裏面供職的時候、身上不可穿羊毛衣服。
作祭司的條例
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華帽,腰間要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用易於使人出的東西來裝束。
19他們出到外院傳統多「到外院」三個字;今據有些古卷又參諸古卷譯本畧之。人民那裏,要脫下供職的衣服,存放在聖屋裏,穿上別的衣服,免得由他們的聖衣將潔聖傳染於人民。
20他們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頭
21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
22他們不可娶寡婦或離婚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家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
23他們要指教我人民「聖」與「俗」之分別,使他們知道「不潔淨的」與「潔淨的」之區分。
24在爭訟的事上他們要立而判斷,按我的典章行判斷。我的禮節規矩、我的條例在我的一切制定節期上、他們都要謹守;我的安息日他們要守它為聖。
25他們不可挨近死人而沾污自己,只可為了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或未嫁人的姐妹、而沾污自己。
26潔淨之後,還要再算七天才完全潔淨才完全潔淨:仿敍利亞譯本加上的。
27當他進入聖地、到內院、要在聖所供職的日子、他要為自己供獻解罪祭: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
永恆主就是祭司的產業
28『祭司不:此字係仿拉丁通俗譯本修復的。可有產業:我就是他們的產業;在以色列中不可給他們基業:我就是他們的基業。
29素祭、解罪祭、和解罪責祭、他們都可以喫。以色列中所有的永獻物都要歸於他們。
30各種各樣上好的初熟物、你們的提獻物中各種各樣的提獻物、都要歸於祭司;你們也要將你們的初熟粗麥麵給予祭司,好使祝福臨到你們的家。
31一切屍體、無論是飛鳥的、是走獸的、是自己死的、或是被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