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復與亞伯蘭立約
與亞伯蘭易名以表賜福無疆
5今而後爾名不復稱亞伯蘭、乃稱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譯即多族之祖之義因我使爾為多族之祖故也、
6我必使爾後裔蕃衍昌熾、成為邦國、列王必由爾出、
7我將與爾及爾歷代子孫立我約、以為永約、必為爾之天主、亦為爾後裔之天主、
8必以爾所居之地、即迦南全地、賜爾及爾後裔、永為世業、我亦為其天主、
始定割禮
9天主又諭亞伯拉罕曰、爾與爾後裔、必歷代守我約、
10爾中男子、咸當受割禮、此即我與爾及爾後裔所立之約、爾當守之、
11爾曹皆當受割禮、為我與爾曹立約之徵、
12爾歷代諸男子、或生於爾家、或購自異邦、非爾後裔、既生八日、皆必受割禮、
13生於爾家者、或以銀購者、皆當受割禮、如是、我約必立於爾身、以為永約、
14男子不受割禮、背我約、必絕之於民中、○
與撒萊易名許以賜福
15天主又諭亞伯拉罕曰、爾妻不復稱撒萊、乃稱為撒拉、
16我必賜之以福、使之從爾生子、我必賜之以福、使為列族之母、列邦之王必由彼出、
17亞伯拉罕俯伏而哂、自思曰、百歲之人、豈能生子、撒拉已九十歲、豈能生育乎、
18亞伯拉罕對天主曰、惟願以實瑪利、得生於主前、
許生以撒
19天主曰、爾妻撒拉果必生子、可命名以撒、我將與彼及其後裔立我約、以為永約、
20至於以實瑪利、我已應爾所求、必賜之以福、使其後裔蕃衍昌熾、必生十二牧伯、我必使之為大族、
21惟我之約、我必立與以撒、即明年屆此期、撒拉將生者也、或作明年屆此期撒拉必生子以撒我將與之立我約
22天主語亞伯拉罕已竟、遂離之而昇、
亞伯拉罕為子以實瑪利及家中一切男子行割禮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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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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