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之武器
1為子女者、其仰體主心、
2孝順父母、此天職也。
3經云:『敬爾父母、必賜爾一生亨通、且享大年於世。』誡命中之附有特許者、以此為首。6:3 見申命紀第五章第十六節。
4為人父者、亦莫苛責其子女、令其難堪、而懷怨望;務須在主之規範中、教之養之、扶其成立。
5為奴僕者、當服從斯世之主人、一如服從基督、
6戰戰兢兢、表裡如一、毋陽奉陰違、貌合神離、專以取悅於人為務;當如基督之奴僕、一本赤誠、奉行天主之旨、
7中心悅服、非以為人、乃以為主。
8應知人有善行、主必報之、固無間於奴僕與主人也。
9主人之待其僕、亦當如是、慎毋擅作威福;應知彼與爾自有共同之主在天、而彼固大公無我、不徇私情也。
10總之、望爾等托主之庇、賴其神力、發憤自強、而自充以剛毅之氣也。
11務以天主之全副武裝自被、以應付魔鬼之戰略。
12蓋吾人之對敵、非區區血氣之屬、乃諸品惡神、黑暗世界之權威領袖6:12 「權威領袖」此處指地獄魔鬼之凶惡者也。以及充塞雲霄之眾魔也。
13因是之故、惟執有天主之全副武器、足以自全於危難之日、且於勝利之後、尚能屹立不搖、而遊刃有餘也。
14是以望爾等立定腳跟、以真理束腰、以正義護胸、
15以敏捷為履、載欣載奔、以傳平和之嘉音。
16尤須常執信德之盾、以禦元兇之火箭;
17亦宜戴望德之盔、佩聖神之劍、所謂聖神之劍者、即天主所發之言也。
18當憑聖神之靈感祈禱不輟儆醒不倦、且為諸聖籲告、
19亦為予祈求辯才無礙、俾能以大無畏精神、闡發福音之蘊奧。
20蓋我已為福音之故而成為被鍊加鎖之星使。果能不為威武所屈、侃侃而談、庶幾不辱使命、是所至願也。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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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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