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愛德者生無愛德者死
1嗚呼、天父愛吾人之深、待吾人之厚、有不能言喻者焉。吾人竟蒙恩召、得稱為天主之子女、而亦實為天主之子女矣。然則吾人之不容於世、不亦宜乎;即天主亦未嘗見容於世也。3:1 見若望福音第十六章第三節。
2愛友乎、吾人今茲已為天主之子女矣。前途之光明、不可思議。惟當吾主顯現之日、吾人必獲見其本來面目、而酷肖之、此則吾人之所知也。
3凡向天父懷此望德者、亦必努力自致聖潔、以期克配聖潔之天父也。
4人而犯罪、便是不順恩命、一切罪惡、莫非悖逆也。
7望我小子、莫受迷惑、應知行善者方為善人、克肖聖主;
8作惡者、則出於自始作惡之魔鬼。而天主聖子之降世、正為掃蕩魔鬼之惡業也。
9故凡天主所生者、不犯罪、良以天主之道根、常存其心中故也。蓋既為天主之所生、尚能沉溺於罪中乎。
10且天主之子女、與魔鬼之子女、皆不難分辨也。凡行為不正者、不屬天主、不愛其兄弟者亦然。
11蓋爾等所素聞之道無他、亦曰彼此相愛而已。3:11 見若望福音第十三章第三十四節。
12勿效該因、彼乃元兇之屬、而殘殺其兄弟者也。且彼亦何為而殺之耶?非以其行之邪惡、而其兄弟之孳孳為善乎。3:12 見創世紀第四章第八節。
13然則世俗之嫉我兄弟、亦不足為怪矣、
14須知吾輩已因實行友愛之道、而出死入生,3:14 見若望福音第十五章第十八章。而彼不具愛德者、則依然未脫死域也。
15凡嫉惡其兄弟、罪同殺人;而殺人者、其無永生存乎其身、可知矣。
16吾主曾為吾人舍生致命、天主之愛德、於此可見。然則吾人亦宜為兄弟舍生致命矣。
17若有人擁有斯世之財富、見其兄弟有急、而閉塞其同情之心、則安得有天主之愛德、存於其衷乎。
18望吾小子、愛人以行、以誠、勿可徒騰口說、而愛人以巧言令色也。
19此實為吾人服膺聖道之徵
20而使吾人心曠神怡、對越天主者也。
21吾人若問心有疚、懇切自訟、則應念天主慈量大於吾心、而無所不諒也。
22若我愛友內省不疚、則更可從容自在、與天主心心相印、而所求必得矣。
23無他、吾人守其誡命、而恆行其所悅也。誡命云何、曰:信仰其聖子耶穌基督之名義、並遵其所諭、而彼此相愛是已。
24總之、凡守天主之誡命者、常寓於天主之懷、而天主亦常寓於其心。然吾何由知天主之常寓吾心、亦惟憑其所賜於我之聖神耳。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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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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