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造香壇
1必以皂莢木作壇、焚香其上、
2形製維方、長廣俱一尺、高二尺、其角亦以木為壇。
3上與四旁及角、均以兼金飾之、四周之緣、必以金。
4兩旁緣下、必作金環二、貫杠以舁壇。
5用皂莢木作杠、飾之以金、
6於法匱簾外、施恩所前、我涖臨之處、必置其壇。
7清晨修燈時、亞倫必焚香於其上、
8薄暮燃燈時、亦必焚香於其上、炷香我耶和華前、歷代勿替。
9於此壇上、毋燔犧牲、毋獻禮物、毋行灌奠、香不以法製者亦勿焚。
10亞倫必釁血於壇角、歲凡一次、代民贖罪、是為至聖、以奉事我、永世無替。
諭被數者獻銀贖命
11
耶和華諭摩西曰。
12爾核以色列族人數時、必使各獻禮物於我、以贖己命、則核數之時、可免災害。
13凡被核者、必獻我金二錢有半、即二十五分、權衡其金、必循聖所之法。
14二十歲以上、被核者必奉我金、
15富無所加、貧無所減、惟金二錢有半、奉獻於我、以贖其命。
16必由以色列族取金、為會幕之役事、此金既獻於我、我必眷念以色列族、以贖其命。○
命造浴盤
17
耶和華又諭曰、
18必用銅作盤、與座、以備洗濯、置於會幕祭壇間、盛水其中、
19使亞倫與子在彼盥手濯足、
20-21進會幕近祭壇、燔犧事我時、必盥手濯足、免於死亡、此為亞倫及其子之永例、歷世勿替。○
命造聖膏
22又諭曰、
23必取芬芳之上品、即清沒藥五百分、香桂二百五十分、香菖蒲二百五十分、
24肉桂五百分、和以橄欖油十斤、權衡其數、必循聖所之法、
25以調劑之法、製為聖膏、
26必以是膏、塗會幕與法匱、
27几案燈臺與其器皿、香壇、
28祭壇、與其器皿、盤與座、
29均使之為至聖、惟成聖者可近其側。
30以膏膏亞倫、及其子、使之成聖、任為祭司、而奉事我。
31當告以色列族曰、此香膏乃聖物、以奉事我、歷世勿替。
32此膏必以為聖、惟膏祭司、毋膏他人、毋遵是法調劑他膏。
33凡遵是法調劑他膏、或以之膏他人者、必絕於民中。○
命造聖香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