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待賊例
1人若竊牛羊、或宰或鬻、必以五牛償一牛、以四羊償一羊、○
2人若遇盜穿窬、將盜擊死、不償其命、
3若日已出、將盜擊死、則必償命、盜當償所竊、如無可償、則鬻身以償、
4倘所竊之牛羊驢、在其手尚生者、則償之維倍、○
論放畜失火損人田產
論寄託財物於人
7人若以銀、或器皿、託人代守、而物見竊於其家、獲盜、則使盜償之維倍、
8若不獲盜、則當使代守之家主、至士師前、詰問曾取人之物否、
9凡失之物、無論牛羊驢衣服、若失主認為屬己者、當在士師前、兩造呈訴、聽士師判定、償之維倍、○
10人若以驢、或牛、或羊、及他畜、託人代守、或死、或傷、或被攘、並無人見、
11守者必指主而誓、言未嘗取人之物、畜之主當諾之、而守者不償、
12畜若被竊、則必償於畜之主、
13若被野獸噬斃、則當攜以為證、所噬斃者不償、
14人若借人之畜、或傷、或死、畜之主不同在、則必償之、
15畜之主若同在、則不償、若僱者、畜之主既受其值、亦無庸償、○
論誘未聘之女
巫必當殺
18女有巫術者、毋容生存、○
與獸淫者殺無赦
19與畜淫合者、殺無赦、○
嚴禁祭他神
毋欺客旅孤寡
毋取利於貧民
25我民中之貧者、與爾同處、爾若貸之以銀、毋如計利者使之償息、
論取質例
毋慢待官長
28毋詈士師、或作毋褻瀆天主毋詛民長、○
初實首生均當獻主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