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建造數城
1
所羅門建耶和華殿、及己宮室、越二十年。
2希蘭復歸所羅門之侵地、凡有數邑、所羅門重為修葺、使以色列族居之。
3所羅門往哈末之鎖巴、陷之、
4建近野之達墓、及哈末之府庫。
5又於岡陵平陸均建伯和倫、俱為邑垣、有門有楗。
6亦建巴拉、與府庫、車騎之邑、及在耶路撒冷 利巴嫩所轄之境、凡欲建者、悉建之。
所羅門徵異族人為役
7-8
所羅門所用以供役事者、非以色列族民、乃在昔未能盡滅之赫人、亞摩哩人、比哩洗人、希未人、耶布士人所遺之子孫、迄於今日、猶供役事。
第立以色列人為官長
法老女移居新宮
11
所羅門攜法老女、自大闢邑、至所建之宮、蓋曰、我后不得居於以色列王大闢之宮、因耶和華法匱所至之所、無不成聖。
所羅門獻祭歲凡三次
定祭司與利未人之班列使各盡厥職
14
所羅門遵父大闢之諭、定祭司班列、以供役事、及利未人之職、在祭司前、頌讚奉事上帝、日為其所當為、司閽者各守其門、循上帝僕大闢所命。
15利未人及祭司、或掌府庫、或理他事、不違王命。
16所羅門建耶和華殿、自築基至竣工之日、材俱預備。
使人泛海詣阿妃取金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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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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