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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聖殿之地分
1爾掣籤分地為業、當以一區獻耶和華、以為禮、長二萬五千杖、廣一萬杖、區內四周、俱為聖地、
2其中有區、長廣各五百尺、其式維方、以為聖所、四周五十尺、以為隙地。
3當量聖地、長二萬五千杖、廣一萬杖、中有聖所、及至聖之室、
4祭司詣耶和華前、在聖所供役、可得斯地、以為聖所、及己宅第、
5斯地也、長二萬五千杖、廣一萬杖、凡殿中供役之利未人、可得一區、建室二十、
6聖地相向之所、當畵一區、長二萬五千杖、廣五千杖、使以色列全家、建邑於此、
歸城之地分
7聖地邑城、附近之所、東西兩旁、當畵二區、為君王所得、其長與聖地東西之界相同。
8以色列地有王畿、以餘地予以色列族、循其支派而分之、故君不侵牟民利、
為君定例
9耶和華曰、爾以色列君畿內所產、足以自供、勿強暴攘奪、惟孳孳然行仁為義、
10權量法度、悉秉至公、
11石斗之制、維務均平、十斗為一石。
12十錢為一兩、三十兩為二斤、
13爾當獻之禮物如左、麰麥、小麥、六石中獻一斗、
14油六百斤中獻六斤、
15以色列沃土、二百羔中獻一羔、為燔祭以贖罪、亦獻禮物、及酬恩之祭、我耶和華已言之矣。
16國民以此物數、納於以色列王、王為之進獻、
17凡節期月朔安息日、及以色列族大會之時、君王必備燔祭禮物、及酬恩之祭、酒以灌奠、為以色列民贖罪、
18耶和華曰、正月朔、必獻犢、純是務、以潔聖所、
19祭司取血、釁殿之柱、壇之四基、及內院門橛、
20正月七日、為彼蚩氓、誤干我命、亦必獻犢、贖民罪而潔殿宇、
21正月十四日、為逾越節、七日守節期、食無酵餅、
22是日君王必備犢一、為己及庶民獻之、為贖罪之祭、
23歷節期之七日、備犢七、牡綿羊七、惟潔是務、以為燔祭、亦必日備山羊之羔、為贖罪之祭、
24為各犢各牡綿羊、備麵六斗、油六斤、以為禮物、
25七月望必守節期、歷七日、獻贖罪之祭、燔祭禮物、及油、俱遵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