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15
    『時已盈矣、天主之國伊邇。爾眾其悔過自新、虔信福音。』
  • 以賽亞書 7:14
  • 1約翰福音 4:14
  • 約翰福音 1:14
    道成人身。居我儕中。吾儕親睹。孔德之容。惟一聖子。無上光榮。妙寵真諦。充溢厥躬。
  • 以弗所書 1:10
    預定聖謨;時既成熟、乃予以實現、俾天地萬有、在基督之身、合為一體、而統於一尊。
  • 羅馬書 1:3
    聖子者、即吾主耶穌基督;以其人性論之、乃出於大維之苗裔;
  • 約翰福音 3:16
    夫天主不惜以其惟一聖子賜之於世、俾凡信之者、得免淪亡、而獲永生、是其愛世之篤、為何如乎?
  • 馬太福音 1:23
    『淑哉貞女、懷孕誕子、『人將呼之、愛瑪努爾。』愛瑪努爾者、主與我偕之謂也。
  • 路加福音 2:7
    乃產元胎子、襁褓置馬槽中;以館舍旅客已滿、無處能容也。
  • 耶利米書 31:22
  • 以賽亞書 9:6-7
  • 路加福音 1:35
    天神對曰:『聖神臨汝、至尊之德庇汝、因是所生聖者、應稱天主子。
  • 希伯來書 10:5-7
    故基督之臨世也、則曰:『牲牷與獻禮、皆非爾所喜;爾已夙為我、妥備一形體。燔祭贖罪祭、非爾所樂意;吾曰:吾來矣、經中有明示;吁嗟吾天主、吾願行爾旨。』
  • 彌迦書 5:2-3
  • 但以理書 9:24-26
  • 撒迦利亞書 2:8-11
  • 創世記 49:10
  • 撒迦利亞書 6:12
  • 腓立比書 2:6-8
    夫彼神也、與天主等齊而不居焉、乃屈尊紆貴、甘自為僕、而降生為人。其為人也、復謙之又謙、損之又損、惟天主之命是從;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終至致命於十字架上。
  • 以賽亞書 48:16
  • 創世記 3:15
  • 希伯來書 2:14
    眾子既具血肉之體、聖子亦曾具血肉之體;其所以然者、乃欲通過死亡之關以滅彼掌握死權之沙殫、
  • 約翰福音 10:36
    況在父之所特聖、而遣入人世者、自稱為天主之子、而爾曹遂謂其僭妄乎?
  • 羅馬書 8:3
    夫舊法之所以軟弱而無能者、實肉身之情慾、為之梗也。今天主竟使其聖子成人、且具罪人之形體、為罪捨身、於是吾人肉身中之罪、乃被處決、而不復能乘權矣。
  • 1約翰福音 4:9-10
  • 馬太福音 3:15
    耶穌應曰:『茲姑許之、聊以盡義。』如望乃許之。
  • 1約翰福音 4:2
  • 使徒行傳 1:7
    耶穌對曰:『何時何期、非爾等所可知、惟父自定、
  • 歌羅西書 2:14
    慨然將吾人之罪狀一筆鈎銷、取而釘之於十字聖架、
  • 羅馬書 15:8
    吾謂基督之成為受割禮者之僕役、所以實踐天主所許於列祖之恩諾、而彰天主之至誠也。
  • 馬太福音 5:17
    勿以我來為廢律法、或先知之言、我來非為破壞、實為玉成。
  • 希伯來書 9:10
    蓋此等飲食盥滌之規、僅屬外表儀式、舊時所設、而有待乎革新者也。
  • 路加福音 2:21-27
    八日既滿、聖嬰受割、名以耶穌、斯即降胎前天神所報之名。既屆取潔期、二親乃遵摩西規律、挈聖嬰上耶路撒冷、獻之於主。蓋主律明載:「凡元胎男子、當見聖於主也。」又遵主律:「班鳩一雙、或孺鴿二翼」之明定、貢獻祭物。時都中有寅恪之士、名西默翁、平生殷望義塞之慰藉聖神恆與之偕、嘗蒙默啟、生前必得親睹上主之基督。是日、被靈感而詣聖殿、適逢二親懷嬰入、欲行定禮、
  • 路加福音 2:10-11
    天神謂曰:『勿驚、予來報爾嘉音、福於普天生靈。救世主基督、適為爾誕生於大維故郡。
  • 路加福音 1:31
    將孕育一子、當名之曰耶穌。
  • 提摩太前書 3:16
    嗚呼、聖道之玄妙、不亦浩浩其天、淵淵其淵乎哉!所謂玄妙者無他、即現於肉身、證於聖神、見於天神、傳於兆民、信於普世、而躋於光榮者也。
  • 羅馬書 9:5
    列祖其祖也、依血統而論、即基督亦彼之所出;然而基督者、固萬有共仰、萬世爭誦之造化主也。
  • 瑪拉基書 3:1
  • 約翰福音 8:42
    耶穌曰:『倘天主真為爾父、則宜愛予矣。蓋予之來、乃出自天主、非予自來、有遣之者也。
  • 約翰福音 6:38
    予之所以降自天上者、非欲行己之志、乃欲行遣予者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