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摩太前書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20
    夫既曰居間、則顯非純屬一方之事;而天主固獨一無二也。
  • 哥林多前書 8:6
    而在吾人、則惟有一『神、』即萬物所自、吾人所歸之聖父是已;惟有一主、即萬物所藉以生、吾人所藉以歸之耶穌基督是已。
  • 申命記 6:4
  • 希伯來書 9:15
    且其所以為新約之仲介者、亦欲以一己之死、贖人於舊約下所犯之眾罪、而令蒙召者得承受所許之永遠基業耳。
  • 希伯來書 7:25
    因是凡賴彼而歸天主者、彼常能為其轉求、而拯救之也。
  • 以賽亞書 44:6
  • 腓立比書 2:6-8
    夫彼神也、與天主等齊而不居焉、乃屈尊紆貴、甘自為僕、而降生為人。其為人也、復謙之又謙、損之又損、惟天主之命是從;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終至致命於十字架上。
  • 羅馬書 3:29-30
    夫天主豈僅猶太人之天主、而非列邦之天主乎?固亦列邦之天主也。蓋天主惟一;其稱受割者為義、以信德;其稱未割者為義、亦以信德。
  • 約翰福音 1:14
    道成人身。居我儕中。吾儕親睹。孔德之容。惟一聖子。無上光榮。妙寵真諦。充溢厥躬。
  • 路加福音 2:10-11
    天神謂曰:『勿驚、予來報爾嘉音、福於普天生靈。救世主基督、適為爾誕生於大維故郡。
  • 羅馬書 10:12
    亦無間於猶太人與希臘人也。真主惟一、乃天下萬民之所共戴;凡有求之者、未有不被其豐恩厚澤者也。
  • 約翰福音 17:3
    人能識父為唯一真宰、及父所遣之耶穌基督、則永生即在斯中。
  • 希伯來書 12:24
    有為新約仲介之耶穌焉、有耶穌所灑之寶血焉;此血也、其所發之言、非復亞伯之血所得同日而語矣。
  • 希伯來書 2:6-13
    惟古人已先我言之:『人處天地間、碌碌無所長;乃蒙主拔擢、聖眷異尋常;天神相伯仲、冠冕獨堂皇;統轄受造物、樂此無盡藏。』是知天主已將天地萬有、交其掌管、而絕無例外也。惟此事至今尚未實現;今所見者、乃耶穌降生為人時、本輸天神一籌、俾藉天主之聖寵、為普世生靈親嘗死亡之味;及其既死、則已冠以光榮尊貴之冕矣。夫天主乃萬物之所歸、萬物之所始也;既欲藉其聖子、以登其眾子於光榮之域、則其以憂戚苦難磨練眾子之救主、以玉之於成、不亦宜乎?蓋令人成聖之聖子、及賴彼成聖之眾子、俱出一源;聖子之所以不恥稱若輩為兄弟者、職是故耳彼之言曰:『欲對眾兄弟、暢咏爾名字;欲在會堂中、向爾獻頌美。』又曰:『小子何所恃、所恃惟天主。』『看我率眾子、眾子主所賜。』
  • 啟示錄 1:13
    有彷彿人子者徘徊於其間、身披道袍、其長及足、胸束金帶、
  • 馬太福音 1:23
    『淑哉貞女、懷孕誕子、『人將呼之、愛瑪努爾。』愛瑪努爾者、主與我偕之謂也。
  • 約伯記 9:33
  • 馬可福音 12:29-33
    耶穌曰:『首云、義塞其諦聽、爾上主天主為唯一主宰。爾當盡爾之心、盡爾之情、盡爾之知、盡爾之力、以愛爾所天之主。次則愛人如己。誡無重於此者。』經生曰:『旨哉夫子之言乎!天主惟一、此外無他。誠能盡心盡知盡力以愛之、又復愛人如己、則勝於一切燔牲祀祭多矣。』
  • 哥林多前書 8:4
    關於祭肉問題、吾人固知偶像皆屬子虛烏有;亦知天主之外更無真神。
  • 希伯來書 8:6
    今耶穌所掌大司祭之職、實非若輩所得同日而語;正如彼所為仲介之盟約、與夫斯約所根據之恩諾、悉非舊緒所得而比擬也。
  • 以弗所書 4:6
    同一真宰、即萬有之父、超乎萬有、貫乎萬有、而寓乎萬有者也。
  • 哥林多前書 15:45-47
    按經所載、始祖亞當賦有血氣之生命;而後來之亞當、則為賦予生命之神靈也。雖然、具靈體者不在具形體者之先、乃在其後者也。先者本乎地而屬地、後者本乎天而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