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16:4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25:9
    那時因疫症而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 民數記 16:32-35
    地敞開了口,就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跟屬可拉的一切人和財物、都吞下去。於是他們、和一切屬於他們的、都活活地下到陰間;地掩蓋着他們,他們就從大眾中滅亡了。在他們四圍的以色列眾人一聽見他們的號聲,就都逃跑,說:『恐怕地也把我們吞下去呀!』當下又有火從永恆主那裏出來,把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也燒滅了。
  • 希伯來書 10:28-29
    一個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憑着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話,就必須死,不能得憐憫。那麼,踐踏上帝兒子的人,將自己所賴以成聖的約的血當做俗污,又褻慢施恩的靈,你們想想,他豈不更嚴重地被判為該受刑麼?
  • 希伯來書 12:25
    你們要謹慎,不要拒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拒絕在地上傳神諭的尚且不能逃罪;我們若轉臉不顧那從天上傳神諭的、哪能逃罪呢?
  • 希伯來書 2:1-3
    故此我們必須越發注意到所聽的,恐怕我們被潮流所衝走。因為那由天使宣講之道既這麼確定,以致一切犯法和不聽從的事都當受該受的報應,那麼我們若輕忽了這麼大的拯救,怎能逃罪呢?因為這拯救是起初由主親自宣講,而被聽見的人向我們證為確定,
  • 歷代志上 21:14
    於是永恆主把瘟疫降於以色列中;以色列人中倒斃的就有七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