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1:5
    他又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 哥林多後書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 1約翰福音 3:1-2
  • 約翰福音 1:12-13
    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神的兒女。他們不是從血統生的,不是從肉身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而是從神生的。
  • 羅馬書 8:14-17
    因為蒙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接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使你們仍舊懼怕;你們接受的,是使人成為嗣子的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親自和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既然是兒女,就是後嗣;是神的後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我們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 腓立比書 2:15
    好使你們無可指摘、純真無邪,在這彎曲乖謬的世代中,作神沒有瑕疵的兒女;你們要在這世代中發光,好像天上的光體一樣,
  • 加拉太書 4:5-6
    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你們既然是兒子,神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
  • 啟示錄 21:7
    得勝的,必要承受這些福分。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 約翰福音 20:17
    耶穌說:“你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上去見父。你要到我的弟兄們那裡去,告訴他們我要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 希伯來書 2:10-15
    萬有因他而有、藉他而造的那位,為了要帶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首藉著受苦而得到成全,本是合適的。因為那位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到成聖的,同是出於一個源頭;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他說:“我要向我的弟兄宣揚你的名,我要在聚會中歌頌你。”又說:“我要信靠他。”又說:“看哪,我和神所賜給我的孩子們。”孩子們既然同有血肉之體,他自己也照樣成為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消滅那掌握死權的魔鬼,並且要釋放那些因為怕死而終身作奴僕的人。
  • 以弗所書 5:1
    因此,你們既然是蒙愛的兒女,就應當效法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