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14
    罪必不能轄制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 希伯來書 10:15-18
    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因為後來他說過:“主說:‘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他們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又說:“我決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和不法的行為。”這一切既然都赦免了,就不必再為罪獻祭了。
  • 羅馬書 7:4
    這樣,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對律法來說也已經死了,使你們歸屬另一位,就是那從死人中復活的,為的是要我們結果子給神。
  • 希伯來書 7:11-19
    這樣看來,如果藉著利未人的祭司制度能達到完全的地步(人民是在這制度下領受律法的),為甚麼還需要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另外興起一位祭司,而不照著亞倫的體系呢?祭司的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因為這些話所指的那位,原是屬於另外一個支派的,這支派向來沒有人在祭壇前供職。我們的主明明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關於這個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及祭司的事。如果有另一位像麥基洗德那樣的祭司興起來,那麼,這裡所說的就更明顯了。他成了祭司,不是按著律法上肉身的條例,卻是按著不能毀壞的生命的大能。因為有為他作證的說:“你永遠作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一方面,從前的條例因為軟弱,沒有用處,就廢棄了;(因為律法從來沒有使甚麼得到完全,)另一方面,它卻帶來了更美的盼望,藉著這盼望,我們就可以親近神。
  • 希伯來書 8:3-13
    所有大祭司都是為了獻禮物和祭品而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上的。如果他在地上,就不會作祭司,因為已經有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了。這些祭司所供奉的職事,不過是天上的事物的副本和影像,就如摩西將要造會幕的時候,神曾經警告他說:“你要留心,各樣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作。”但是現在耶穌得了更尊貴的職分,正好像他是更美的約的中保,這約是憑著更美的應許立的。如果頭一個約沒有缺點,就沒有尋求另一個約的必要了。可是神指責他們,說:“看哪,主說,日子要到了,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這新約不像從前我拉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日子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遵守我的約,我就不理會他們。這是主說的。主說:‘因為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必不用教導自己的鄰居,和自己的同胞,說:你要認識主。因為所有的人,從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也要寬恕他們的不義,決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神既然說到新的約,就是把前約當作舊的了;那變成陳舊衰老的,就快要消逝了。
  • 加拉太書 4:1-6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部產業的主人,但在孩童的時期,卻和奴僕沒有分別。他是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親預先指定的時候。我們也是這樣,作孩童的時候,被世俗的言論所奴役;但到了時機成熟,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由女人所生,而且生在律法之下,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你們既然是兒子,神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