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列王纪上十七17~18
17这事以后,那妇人,就是那家的女主人,她的儿子病了,病得很重,甚至没有气息。18妇人对以利亚说:「神人哪,我跟你有甚么关系,你竟到我这里来,使神记起我的罪,以致我的儿子死了呢?」
17节提到这妇人的儿子病了,已经「没有气息」,作者期望保留「气息」(נשמה)这字,为要让人联想到创世记二章7节中提到耶和华把生命的「气息」(נשמה)吹到那人的鼻孔里,以致成为有生命的活人,我们因而明白「气息」(נשמה)是耶和华所赐的,若果列王纪作者说明这儿子没有「气息」(נשמה),就是为要强调耶和华是生命之源(因为「气息」(נשמה)是神所赐),祂可以赐下「气息」(נשמה),也可以取走「气息」(נשמה),祂是生命之主。这里也同时为下文铺路,带出耶和华使儿子复活,同时也说明巴力对战胜死亡及赐生命的事上完全无能。
18节记载了妇人对自己儿子死去的回应,她对以利亚一开始说「神人哪,我跟你有甚么关系?」原文看来是「甚么属于我?」(מה־לי),它的意思是「这事与我有甚么关系?」到底这个「甚么」(מה)是指甚么?表面上是指她的儿子死亡,但神学上,这妇人认为神人以利亚的到访使神想念妇人的罪,所以她的儿子死亡,所以这个「甚么」(מה)是指以利亚与他的神的同在。之后,妇人说「使神记起我的罪」,这句用了「罪孽」(עון)这字,这是比较严重的字,是指故意犯的罪,带出罪本身与其引起的刑罚。这「罪孽」当然可以理解为在耶和华同在时显出自己的罪恶(路五8,可一24),但在旧约的背景影响之下,也同时可以指一些具体的罪恶,例如:申命记五章9节便用这字来说明那些跪拜神像的罪行,所以我们可以推论这妇人应该是跪拜巴力或其他神明的人,这同时也合乎上文用「主母」(בעלה)一字的解释(王上十七17),这字与「巴力」(בעל)有关。因此,这妇人不但因面对耶和华的同在而显得自己有罪,更具体地因为敬拜巴力的事而构成她的「罪孽」(עון)。
思想:
诚然,死亡的主题在本段是主线,就算这妇人是巴力的敬拜者,也无法处理自己死亡的问题,巴力是无能的神,他不是生命之主,没有能力战胜死亡,唯有耶和华才是生命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