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牆修完,我安了門扇,門口的守衛、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2我吩咐我的兄弟哈拿尼和城堡的官長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一個忠信的人,敬畏上帝過於眾人。
3我對他們說:「等到太陽熱的時候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要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在自己房屋的前面站崗。他們還在站崗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
4城又寬又大,城中的百姓卻稀少,房屋也還沒有建造。
被擄歸回者的名單
(拉2.1-3.1)
5我的上帝感動我的心,我就召集貴族、官長和百姓,要登記家譜。我找到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發現上面寫着:
6這些是從被擄之地上來的省民,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把他們擄去,他們重返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7他們是同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一起回來的。
以色列百姓的人數如下:
8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9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
10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
11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12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13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
14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
15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
16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
17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18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
19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
20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
21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
22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
23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
24哈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
25基遍人九十五名;
26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27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8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29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30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31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32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33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34另一個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35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
36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7羅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38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43
利未人:何達威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44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
45門口的守衛: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名。
46殿役: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47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48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49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50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51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52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53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54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55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56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60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61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不能證明他們的父系家族和後裔是否屬以色列的如下:
62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63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巴西萊因為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就以此為名。
64這些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着,因此算為不潔,不得作祭司。
65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會用烏陵和土明的祭司興起來。
70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房中的有一千達利克7.70 「達利克」:古波斯金幣,參「度量衡表」;下節同。金子,五十個碗,五百三十件祭司的禮服。
71有些族長捐入工程的庫房,有二萬達利克金子,二千二百彌那銀子。
72其餘百姓所捐的有二萬達利克金子,二千彌那銀子,六十七件祭司的禮服。
73於是祭司、利未人、門口的守衛、歌唱的、百姓中的一些人、殿役,並以色列眾人,都住在自己的城裏。
以斯拉向百姓宣讀律法書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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