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道德
陈韦安

经文:约翰福音六52

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

听了耶稣的话,犹太人彼此争论。他们不愿吃人肉,实在无可厚非,合乎人伦常理。他们是有道德底线的人──至少,在「吃人」这件事上,他们坚守着文明的边界。

然而,拥有道德感,是否就等同于在信仰的国度里占有一席之地?「做个好人」与「信耶稣」,这两者常常被轻易地划上等号。一个基督徒,理应品行端正,这听起来似乎天经地义。但此刻,耶稣的话语却将这两者清晰地剖开。我们绝不能将那份超越性的信仰贬低为世间任何一种「道德宗教」或伦理规范,纵然信仰的果实中常包含美善的品格,但那「相似的」,若不加以分辨,便极易沦为「虚假的取代」。

信仰的核心,从来不是一套外在的行为准则,也不是对某种道德理想的趋附。耶稣所指的「吃祂的肉」,指向的是祂那石破天惊的牺牲,是祂「道成了肉身」的奥秘。上帝的恩典,并非一种空泛的哲学概念,而是藉着耶稣基督,成为了可以触摸、可以经历的真实「肉体」。

那些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进行判断的人,他们或许能避开世俗的罪恶,却也可能因此错失了通往更深真理的门径。他们的道德感,反而成了理解神圣奥秘的障碍。因为信仰所要求的,不是对一套规条的遵从,而是对一位舍身施爱者的全然信靠与联合。

这份联合,是永恒的、奥秘的、唯独相信的──它与人世间的道德毫无关系。

默想:

你的信仰是由道德构成的吗?还是,信仰才是你道德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