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道德
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六52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喫呢?」

聽了耶穌的話,猶太人彼此爭論。他們不願喫人肉,實在無可厚非,合乎人倫常理。他們是有道德底線的人──至少,在「喫人」這件事上,他們堅守着文明的邊界。

然而,擁有道德感,是否就等同於在信仰的國度裏佔有一席之地?「做個好人」與「信耶穌」,這兩者常常被輕易地劃上等號。一個基督徒,理應品行端正,這聽起來似乎天經地義。但此刻,耶穌的話語卻將這兩者清晰地剖開。我們絕不能將那份超越性的信仰貶低為世間任何一種「道德宗教」或倫理規範,縱然信仰的果實中常包含美善的品格,但那「相似的」,若不加以分辨,便極易淪為「虛假的取代」。

信仰的核心,從來不是一套外在的行爲準則,也不是對某種道德理想的趨附。耶穌所指的「喫祂的肉」,指向的是祂那石破天驚的犧牲,是祂「道成了肉身」的奧祕。上帝的恩典,並非一種空泛的哲學概念,而是藉着耶穌基督,成爲了可以觸摸、可以經歷的真實「肉體」。

那些僅僅停留在道德層面進行判斷的人,他們或許能避開世俗的罪惡,卻也可能因此錯失了通往更深真理的門徑。他們的道德感,反而成了理解神聖奧祕的障礙。因為信仰所要求的,不是對一套規條的遵從,而是對一位捨身施愛者的全然信靠與聯合。

這份聯合,是永恆的、奧祕的、唯獨相信的──它與人世間的道德毫無關係。

默想:

你的信仰是由道德構成的嗎?還是,信仰纔是你道德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