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3:18)
Yet I will rejoice in the Lord. I will joy in the God of my Salvation. (Habakkuk 3:18, KJV)
戴德生和瑪莉亞與四個孩子的合影
歷史故事
戴德生傳中,這節經文第一次出現,是他還在英國的時候。自從17歲那年重生得救之後,他便刻意在各方面裝備操練自己,為去中國做準備。很快,他便經歷到順服神的呼召所需付出的代價:結識兩年的女友明確表示想留在家鄉,跟他正式提出分手。試探很快臨到他:你為什麼一定要去中國呢?現在放棄還有轉機。找一份本國的事奉,或許還能娶到她。幾天後的下午,戴德生獨自坐在手術室內,咀嚼失戀之苦,又反覆思量神的愛與美善。最終,失去人之愛的他,再一次被神的愛所包圍,使得他得以在試煉中仍能歡唱:“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
這節經文第二次出現,則是在戴德生的髮妻瑪莉亞的筆下。1866年,蘭茂密爾團隊在赴華途中,遇到無數次風暴,幾乎要船毀人亡。負有領袖之責的戴德生爬上落下,安撫水手和第一次出海的同工們,齊心協力挽救船身。而已有四次遠航經驗的瑪莉亞則始終在搖擺的船艙中,照顧四個年幼的孩子,如同一座燈塔般安靜和溫柔;她以她孤女成長過程中所經歷的神以往的信實,安息在神的愛裏。當殘破的蘭茂密爾號駛入吳淞口水域後,瑪莉亞在信中寫道:“我讀哈巴谷書時,前所未有的深刻感受臨到我——‘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
這兩段貌似不相關、相隔十五六年的場景,卻因着同一節經文而前後呼應。我們在其中似乎看到了神的幽默和智慧:瑪莉亞纔是祂為戴德生所預備的佳偶。
原文精意
要正確認識哈巴谷書3:18,必須要回到3:17。在果樹不結果、田地不出糧、牧場無牛羊的境遇中生出的歡欣(עלז)、喜樂(גיל),遠比五穀豐登、牛羊成羣的處境下的感恩戴德更為難得。其實整卷哈巴谷書的主旋律都是“苦中作樂”。當神挪去祂的祝福(“神”外之物,或身外之物)後,反而幫助先知更清楚地發現,只有救恩這份產業是永遠不會失去的。在神的作為貌似不合理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因主喜樂,方能以神本體以及祂所成就的救恩而“歡欣”(rejoice)、“喜樂”(joy)。我們對罪的認識有多深,便對神的救贖產生多少感恩;對救恩的體會有多深,對神之大愛的領受便有多強烈。我們不夠喜樂,不是因為神救我們不夠徹底,而是因為我們對自己罪性的瞭解太膚淺。
今昔應用
我們常說信耶穌可以得平安喜樂,但若深究,恐怕多半是追求“新教工作倫理”與儒家文化相結合所帶來的諸事順遂、五子登科。順境中的喜樂,乃是安全感衍生出來的愉悅心情。而戴德生和瑪莉亞則是在他們人生的風暴中(對前者是感情風暴,對後者是真風真雨),仍保持了以神為樂的生命特質。宣教事工,通常很難獲得身邊親朋的認同,需要放棄不少物質的豐富,同時又充滿各種風險。我們究竟因何喜樂?又在什麼境遇中才歡欣呢?
禱告
為神的本體而感恩。為那些離開舒適區、走上宣教路的工人們禱告,求神以祂自身來替代他們所失去的一切。也求神興起性別比例均衡的團隊,為每一位宣教工人預備合適的配偶,讓家庭的生命見證成為禾場上最美好的詩篇和講章,在處處碰壁、常常匱乏、頻頻遇險的日子裏,仍然以祂和祂的救恩為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