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箴19:17)
He that hath pity upon the poor lendeth unto the Lord(Proverbs 19:17, KJV)
赫爾時期的戴德生
歷史故事
1851年某個主日,在赫爾市(Hull)學醫的戴德生主領完晚間聚會,一個信奉天主教的愛爾蘭人請他去為妻子做臨終禱告。當時戴德生身上只剩下一枚硬幣,幣值二先令六便士,而僱主欠他的工資仍然遙遙無期。一路上聽着這個可憐的窮人訴說他的困境,戴德生心裏已經開始和神角力:“假如我有的是兩個一先令和一個六便士的硬幣,我一定會給這家人一先令。”
等到他親眼目睹這家人的慘狀,他又和神討價還價:“假如我有的是兩個一先令和一個六便士的硬幣,我一定會給這家人一先令六便士。”當人家請他禱告時,他發現自己無法做到心口如一:“假如我有的是一個兩先令和一個六便士的硬幣,我一定會給這家人兩先令,自己只留六便士。”最後,當那位要養活一家九口人的可憐父親請他看在神的份上施以援手時,戴德生終於降伏在神愛的命令之下,掏出口袋裏唯一的那枚硬幣交給這個家庭。沒有人知道那是他的全部家當。在那一刻,他忽然發現自己又能心口如一地見證神了。
回到家裏,戴德生跪在牀前抓住神的應許向祂呼求:“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那時,他仍不知翌日的三餐如何着落。第二天,女房東交給他一封信,其中掉出一枚半英鎊,是他昨晚給出去的那枚硬幣的四倍價值。
戴德生日後想起這件事,常說這是他基督徒生命的一大考驗。若不是他順服了聖靈的感動,靠着神的恩典得勝,送出身上的最後一枚硬幣,恐怕他的靈命將會就此一蹶不振。
原文精意
“憐憫”(pity)的希伯來原文是חנן,也被翻譯成“恩待”(generous),或者“恩慈”(gracious);既可作名詞,也可作動詞;既指一種態度,也指一種行動。如果經文僅止於一種悲天憫人的態度,便談不到借貸給耶和華;也不會有下半句耶和華必償還善行之談了(參箴19:17)。用我們更熟悉的雅各書的話便是:“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憐憫沒有施捨也是僞善的。基督教不是“坐而論道”的信仰,而是“道成肉身”的信仰,聽道、傳道和行道應該是一氣呵成的生命見證。
今昔應用
當年的戴德生有很多理由拒絕那個窮人的請求:他已經服事了一整天;對方不僅來自不同民族(愛爾蘭),還持不同信仰(天主教);連神父都因為沒有車馬費而不願探訪;他自己被欠薪,去了也幫不上忙。但他還是去了。或許他曾羨慕新約中那個寡婦,至少她有兩個小錢,可以選擇投一個,留一個,但他最終還是掏空了錢袋。在財務這件事上,神對戴德生有很多種操練,並非每次都在12小時之內給予他四倍回報。但即便自己常常陷入山窮水盡的境地,戴德生始終是一個“憐憫貧窮”的人,最初是對母國的貧民,之後是對中國的“草民”。隨着經濟的發展,不法之事的增多,國家福利的普及,教會對窮人的愛心,是否越來越冷淡了呢?我們是如何對待身邊的弱勢羣體,以及來自不同信仰和不同民族的貧民的呢?
禱告
為我們有機會服事窮人而向神感恩。窮苦困頓雖然帶來很多煩惱,卻使人更容易求告神,親近神。赴華宣教士們最早帶領信主的往往是窮人中的窮人。求神在這末世,不斷加添信徒們的憐憫之心,提醒富足安逸的英國教會,不忘記念弱勢羣體;也保守日益中產化的中國教會,恩待身邊和天邊的貧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