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加拉太書二14
14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卻按照外邦人的樣子,不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怎麼能勉強外邦人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呢?」
磯法在行為上的改變,為安提阿教會外邦信徒跟猶太信徒的交往,帶來了極大極壞的影響。安提阿教會跟耶路撒冷教會不同。安提阿教會從開始就是外邦信主的人和猶太信主的人一起的羣體。
按使徒行傳記錄,耶穌昇天後,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徒二5)。五旬節的時候,聖靈降臨。這些從天下各國來的猶太人,聽見門徒用方言說話,他們就聚集。彼得和十一個使徒就向他們講道,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後來,在聖殿的美門門口,彼得和約翰叫一個生來是瘸腿的人痊癒。因這神蹟,羣眾聚集。彼得的宣講令「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徒四4)。這八千多人的基督徒羣體其實都是猶太人,他們住在一起,凡物公用。教會為此設立了七位執事,當中有司提反。後來司提反殉道,這八千多人的信徒羣體就四散。「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徒八4),只是這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塞浦路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徒十一19)但在敘利亞的安提阿,情況有了突破,他們中間有些人「也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徒十一20-21)因此,安提阿教會從開始就是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一起的羣體,他們彼此交往也是從起初就有的事。現在因磯法在行為上的改變,帶來了極大極壞的影響。保羅「就當面抵擋/反對他」(二11)。
「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較好的翻譯是「但當我看見他們沒有按照福音的真理正直地行事」(新漢語)。「他們」指磯法,及受磯法影響的猶太人信徒,還有巴拿巴。「正直地行事」是個動詞,而「福音的真理」就是「正直地行事」的基準。所以,當保羅知道這事之後,就在眾人面前反對他。
保羅反對磯法的話,經文用直述句說出來:「既然你身為猶太人,生活卻像外族人,不像猶太人,你怎能強迫外族人像猶太人那樣生活呢?」(新漢語),表示磯法雖然是猶太人,但他早已生活得像外邦人,(意思是:大概因着哥尼流事件,他早已不再拘守律法中有關食物的法規,自由地和外邦信徒一起喫飯);那麼,他現在怎能強迫外邦信主的人,像猶太人那樣遵守律法過生活呢?這是完全不合理的。當然,磯法沒有實在的行動強迫外邦信主的人遵守律法,但在保羅眼中,他行為上的改變,就是強迫外邦信主的人按猶太人遵守律法的生活方式來生活。這對保羅來說是完全不可以接受的事,有違「福音的真理」。
思想:
「福音的真理」就是我們「正直地行事」的基準。你知道福音的真理是甚麼嗎?你有按福音的真理正直地行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