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加拉太书一13-14
13你们听说过从前我在犹太教中的行径,我怎样竭力压迫残害上帝的教会。14在犹太教中,我比本国许多同辈的人更激进,为我祖宗的传统更热心。
虽然保罗在第6节责备加拉太人离开那呼召他们进入基督恩典的神,但在第11节,他仍然称他们为「弟兄们」,表示加拉太人离开神的行动只是在进行中,还未完成,即他们离开神的行动尚未到达不能挽回的阶段。保罗写这信给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挽回他们。
接着保罗在第11-12节作了一个宣称:他素来所传的福音乃直接来自神的启示,具有从神而来的权威,是可信可靠的真理。他作了这样的一个宣称之后,有需要为他作出的宣称提出证据说明,一章13节至二章21节就是这宣称的证明。而一章13-14节是这证明的第一个小段,讲述他从前在犹太教的生活方式(参新汉语译本的译注),就是1.他逼迫神的教会(第13节)以及2.他信奉犹太教的热心(第14节)。
保罗从前逼迫教会,臭名远播,加拉太人也早已听闻。他「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徒八3),他「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煞的话,去见大祭司,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徒九1-2),他自己的口述见证说:「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徒22:4)「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或作「我也表示赞成」(新汉语译本译注)。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徒26:10-11)至于「残害神的教会」或作「我要毁灭她(指教会)」。
保罗「极力逼迫教会,要把教会毁灭」的表现,跟他对犹太教的热心有关。意思是:因为我在犹太教的长进并对祖先传统的热心,我就极力逼迫教会,要把教会毁掉。「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或作「比我本国许多同辈的人更加激进」。译作「激进」(和修本)比「长进」(和合本)可取,因保罗在这里不是夸耀他从前的好,而是述说他从前的不是。而他的「激进」又跟他对祖先传统的热心有关。
保罗在这里提及他「从前」对教会的逼迫和对犹太教的热心的目的乃是要说明一件事:像他这样一个仇恨敌视教会的人,他所传的福音,怎么可能「是从人领受的」,或「是人教导他的」(第12节)呢?!
思想:
像保罗这样仇恨教会的人,最后竟然成为基督徒并且一生传扬基督,甚至殉道。这样不可能的事竟然真的发生了。你有敌挡主的亲友吗?你相信他有天也能成为基督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