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 墮落螺旋
黎永明博士

士2:11~19│《環球聖經譯本》

a11以色列人行耶和華視為惡的事,去侍奉眾巴力;

12a他們離棄列祖的神,就是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而去跟從別的神,就是他們周圍各族的神明;

b12b他們敬拜那些神明,惹耶和華髮怒。

a'13他們離棄耶和華,而侍奉巴力和亞絲塔露。

b'14耶和華向以色列人發烈怒,把他們交在搶掠者的手中,讓那些人搶掠他們。又把他們交在四圍的仇敵手中,以致他們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

15他們無論往那裏去,耶和華的手總是苦害他們,正如耶和華對他們起誓說過的那樣;他們就非常困苦。

c16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掠他們之人的手。

d17a但他們連士師也不聽從,竟然像娼妓那樣跟從別的神,敬拜它們。

17b他們迅速偏離了列祖所行的道路,沒有照樣行,不像列祖那樣順從耶和華的命令。

c'18a每逢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耶和華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日子,耶和華總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

18b因為他們在壓迫和苦害他們的人底下不斷髮出哀聲,所以耶和華憂傷憐憫他們。

d'19然而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隨從別的神,侍奉敬拜他們,總不放棄他們的惡行和頑梗的行徑,比他們的列祖更敗壞。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士師記二章11至19節,預示正文情節的元素:

一、行耶和華視為惡的事(2:11a)

二、侍奉眾偶像惹神發怒(2:11b~13)

三、神發怒把他們交敵人(2:14~15)

四、因受壓迫苦害而哀求(2:18b)

五、神興起士師拯救子民(2:16~18a)

「以色列人(又)行了耶和華視為惡的事」這句話在引言出現一次(2:11),正文出現六次(3:7、12,4:1,6:1,10:6,13:1),合共「七」次,象徵當時的以色列人「徹底」行惡。他們的惡行主要指侍奉別神、敬拜偶像,不是殺人放火。

上述的元素「犯罪─受罰─哀求─拯救」在正文重複六次,有人稱為士師六循環/螺旋。作者以循環/螺旋的格式記載士師時代的歷史,表示以色列人的人心沒變,一味行惡,於是後果不斷重複出現。簡言之,「人心不變,歷史重現」。這信息擲地有聲,對當時及日後的讀者都如當頭棒喝。

此外,作者一再突出耶和華的情感和屬性:「因為他們在壓迫和苦害他們的人底下不斷髮出哀聲,所以耶和華憂傷憐憫他們。」(2:18b)以色列人犯罪而受罰,這是神的公義;他們受罰時不斷髮出哀聲,神為他們憂傷,這是神的憐憫。「打在兒身,痛在娘心」可說是耶和華的寫照。

然而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的列祖更敗壞。(2:19)這描述呼應越來越差的主線。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你何曾想過神為你犯罪而憂傷?默想「人犯罪,神憂傷」這句話的意思。

二、「人心不變,歷史重現」。你信主至今,有什麼壞習慣仍未改變?這(些)壞習慣反映你的心態有什麼要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