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親近神」系列七、聖靈裏的自由
提摩太·凱勒

親愛的聽眾朋友、弟兄姊妹,我們一起來探討「學習親近神」系列。今天的題目是「聖靈裏的自由」。

我們來查考羅馬書8章1至4節。請聽我讀出經文:

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這是神的話語。

在過去多個節目中,我們一直討論何謂經歷神,不只是相信神,在教義上贊同,也不只是服從神,在道德上贊同。實際上,你是怎樣經歷神?你是怎樣在生活中感受到神的同在?你怎樣與神真正連結起來?

我們一直在討論這個有意義的題目。我們在這裏所做的,似乎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我從前的教會裏的老師們往往從神學理論開始,繼而進到實踐裏。他們往往從神學理論開始,指出聖經對某方面的教訓,才進到實際的原則和例子。我們所做的,卻是恰恰相反。

我們先查考聖經裏一些確實經歷過神同在的真實人物的例子,例如摩西在燃燒的荊棘裏遇到神,雅各與神摔跤。還有亞伯拉罕,神以一個冒煙的爐並燒着的火把,從已死的牲畜肉塊中間經過,來向亞伯拉罕顯現。這些故事當然極之有趣,我們已在過去多個節目中細看這些故事。他們都是真實地與神面對面相遇過的人,是實際的例證。

我們也查考過詩篇,細看當中的實際原則,嘗試找出親近神的方法。我希望能引起大家的興趣,使你們熱衷於此,好叫你們說:「是的,我渴望親近神。」十七世紀英國詩人、演講家和牧師喬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是一位非常敬虔,而且很有天賦的英國詩人。十九至二十世紀的英國作曲家雷夫‧佛根·威廉斯(Ralph Vaughan Williams)把喬治‧赫伯特所寫的幾首詩譜上音樂,稱為「五首神秘的歌」(Five Mystical Songs)。

我提到怎樣能夠真正認識神,並且如喬治‧赫伯特所說的那樣與神有神秘的聯合?在準備這篇講章的過程中,我在網上書店,還有在許多書店裏又大又長的書架上,搜尋各種關於神秘主義、如何獲得那種神聖的經歷,以及應怎樣照料自己的靈魂的書籍。

我研究這些事情,並且真的讀了很多書,有一件事情令我大感震驚。在某程度上說,我在上個節目有點兒害怕自己過於消極,但到了這個節目,我沒有那麼害怕了。我不知道在我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或許我成長了,或是別的事情。當你閱讀喬治·赫伯特的詩「愛在向我招手」(Love Bade Me Welcome)的時候……

愛在向我招手;但我的靈魂卻後退, 塵土和罪惡令我內疚。

耶穌來到,觸摸他,握着他的手,輕吻他的額。如果你想有那種從你的耳朵升起一縷縷輕煙的效果,可以讀一讀聖奧古斯丁(Augustine)的日記,或是十六世紀西班牙天主教神秘主義者亞維拉的德蘭(Teresa of Avila)的日記,你會看到她對神的那種經歷。你也可以閱讀十八世紀美國神學家兼信徒大覺醒運動的領導者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的日記……

當你讀到教會歷史中這些經歷過神的偉人的傳記時,你會從網上書店購下更多書。他們在書的開頭,通常都是這樣說:「嗯,你可以探討屬靈的事物。你可以探討超自然的東西。你也可以探討神聖的事情。你可以擁有神秘和屬靈的經歷。」他們通常會說:「這是與宗教無關的。」

你說:「好吧」,然後你繼續讀下去。一般來說,他們的意思是:「在本質上,我們談論的,不是神,而是那種能力。我們談論的,是神聖的事情。我們正在談論靈魂的事。」說到底,這是完全不牽涉個人情感的。那裏沒有一個屬靈的人讓你探究得到,也沒有一位會微笑、皺眉,甚至反駁你的神。

你曾經有一段親密的關係,親密得對方不能反駁你,不能對抗你嗎?然而,在所有這些書中,從來沒有一位神是那麼與人親近,以致祂能對你說:「停止這樣做!」這樣的事總不會發生。那裏沒有一位與人親近的神,因為神永遠不能說:「停止這樣做吧!」神永遠不能說:「來到我這裏。讓我抱緊你。讓我親吻你。讓我擁抱你。」這是完全不牽涉個人情感的。

我可以告訴你,這些書非常暢銷,唯一的原因是它們不牽涉個人情感。如果你讀過那些偉人對神的經歷之後,才讀這些書的話,你會察覺到它們是多麼不冷不熱。你讀過愛德華茲的書,你就像凝望着一個海洋一樣。你讀過書架上林林總總的書,你卻在看着一個泥水坑。然而,在屬靈上來說,你仍可以飢渴到一個地步,這些東西看來就像海洋一般。

聖經所提供的,遠遠超過你在那些書架上任何一本書找到的。但我會最後才討論神學理論,因為在今次的節目中,並且在接着的幾次節目中,我們將會仔細地逐節逐節查考羅馬書第八章。為什麼?因為羅馬書第八章是最沉重的,也是最深奧的,而且最富有神學色彩。在某方面來說,這一章經文是整部聖經中論到經歷神的要訣,也就是聖靈,最難明的一章。對於聖靈的論述,聖經中沒有其他經文比羅馬書第八章描述得更好了。

這一章經文不斷提到聖靈,更重要的是,你若想明白真正經歷神的要訣,那麼,聖靈就是其中的關鍵。根據聖經神學,當你成為基督徒的時候,聖靈便住在你的心裏,使你與神合而為一。這就是原因,因為根據有關聖靈的教義,基督信仰基本上不是頭腦的知識或意志的事情,它基本上是與心靈有關,在屬靈上與神合而為一,因為聖靈進入人心裏。

你在世上其他的宗教裏,找不到這樣的事情。彼得後書有一節令人難以置信的經文,我總是不厭其煩地引用這節經文。這是一節叫人感到驚訝的經文。彼得後書1章3至4節說,我們受造,是與神的性情有份。聖靈是神,而且聖靈來到,住在我們裏面。沒有其他宗教信仰會這樣說。聖靈進入我們裏面,住在我們的心中,因此,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一種極其深刻和奧秘的關係。

這一章經文是講述聖靈的,既然聖靈是經歷神的關鍵,而這一章經文是關於聖靈,那麼,當你讀到這章經文的結尾時,你會看到聖靈所做的一切事情有什麼目的。

讓我讀給你們聽。我在許多年前學到這段經文。當我最初成為基督徒的時候,在大學的團契裏,我們常常頌唱羅馬書8章38至39節;我記得我們唱的是一段小曲,我還記得這段經文,就是因為這首歌。

在這一章經文的結尾,保羅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

想一想。所有對於神的經歷,都是由於聖靈的影響。根據羅馬書第八章,聖靈所做的一切有何目的?有人說羅馬書是聖經的高潮,而羅馬書第八章又是羅馬書的高潮。那麼,羅馬書8章38至39節就是高潮之中的高潮。這節經文說什麼呢?

聖靈的工作是說服你,並且向你表明,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令你與神的愛隔絕。如果你不明白這一點,或許我應該說,在某程度上,如果你不明白這一點,你的基督徒生命,以及你的生命是有缺陷的。這才是真正的經歷神。你不知道這一點,也可以成為基督徒。你沒有經歷這樣的事,也可以成為基督徒,但是你並不擁有基督徒真正的豐盛生命,因為這就是基督徒真正的豐盛生命。

保羅在第38至39節所說的,告訴你有關聖靈的工作有什麼目的,就是絕對無誤地保證沒有任何東西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是高潮所在。經文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保羅說你必須明白這一點。這正是聖靈所做的工作。

有趣的是,保羅在這一章裏,逐步建立一個論據,直到他也難以忍受的地步。他腦海裏充斥着自己的論據,他正在聆聽自己的論點,他正在建立一個論據,直到結尾便爆發出來。在第1至4節,就是我們今次查考的經文,保羅向我們指出,我們可以知道沒有什麼東西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聖靈將我們與耶穌基督所做的一切結合為一。我們很快便會細看這段經文。聖靈將我們與耶穌基督所做的一切連在一起,所以我們不被定罪。

然後,我們從第5至8節知道,保羅說沒有什麼東西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我們知道沒有什麼能分開我們,我們知道我們是屬於神的,我們也知道沒有什麼能把我們拉開,完全沒有,因為聖靈正在使我們成聖。第5至8節告訴我們,神的靈正在改變我們。所以,你可以檢視你的內心,檢視你的品格,並檢視你的生活,看見聖靈正在改變你,而且這向你顯出沒有什麼可以把你與神隔絕。

然後在8章14至17節,保羅繼續說下去。保羅指出神的靈直接以一種經歷向我們作出保證,我們會看看這種經歷。這稱為聖靈的見證。神的靈能直接臨到,說:「是的,沒有什麼能使你與神的愛隔絕。」然後保羅繼續下去,在8章18至30節,他更進一步告訴我們,聖靈準備了將來的一份榮耀,並讓我們預先嘗到,給我們憑據,來保證我們可以得到這榮耀。

然後,來到第28節,保羅開始確實地說,如果你能與神的愛隔絕,那就意味着神的本性失效了,這涉及神實際的本性和性情。因為無論如何,你若倒退回到被定罪的狀況,並失去你從前所得神所賜的愛,那表示神失敗了,不能作為神。然後,當保羅真的來到這一章經文的結尾時,他才開始提出問題。這些問題都令人震驚。這些問題是為了除去你生命中的恐懼和疑惑而設計的,這些問題才剛剛開始。

例如,在接近結尾時,他說:「誰能控訴神所揀選的人呢?誰能定他們的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不,所有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然後保羅說:「誰能作出任何控訴?什麼能使我們與神隔絕?」

我現在很想去看看那些問題。當我讀到那些問題的時候,我都在想着它們。我想進到那些問題裏。我想告訴你,沒有什麼可以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但是保羅用了30多節經文才來到那裏。為什麼?保羅從基層開始,從神學角度去建立他的論據。他說:「我想告訴你這個神學思維,我想告訴你這個邏輯思維。如果神就如祂所說的一樣,如果聖靈是這樣,如果福音是這樣,如果你是這樣,如果基督是這樣,那麼,我要告訴你,這一切都是連在一起了。」

除非你願意去聆聽那些論點,除非你願意思考,除非你願意反省,否則聖靈不能向你保證沒有什麼可以使你與神的愛隔絕。羅馬書第八章是一篇在神學上非常深刻,而且強而有力的經文。坐下來禱告,閱讀一些書籍、聆聽我宣講關於如何禱告和獲得引導的信息,都是好的;聽我講解摩西與燃燒荊棘的故事、亞伯拉罕與火把的故事、雅各與神摔跤的故事,然後給大家一些指示。雖然都是好的,但這裏真的是把理論實踐出來。

保羅說:「要想想這些事情。要明白這些事情。也要明白神學。」因此,在這一系列的節目中,我朝着這方向走。我不能一蹴即至,恐怕有人會卻步,恐怕有人很快便說:「這太強烈了。我覺得我需要一些溫和一點的信息。」但最終你都必須來到這裏。

如果你想到達高峰,你必須沿路一直努力下去。所以,讓我們來這樣做,但關鍵是,神和聖靈一直給你確據,保證你不會失去神,神也不會失去你。這是聖靈所作的事情。這就是你必須聽的事情。如果你沒有領受這真理,你的基督信仰就有缺陷。你並沒有開足馬力。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四節經文,我們在今次節目中只是剛剛開始,但是我們將會繼續看下去,你會感到漸漸到達高峰。羅馬書第八章像一首交響曲,雖然樂章的結尾是那麼動聽,但如果只是播放結尾的部分,你只聽到最後的和弦中的最後兩個音符,與細聽整首樂曲根本無法相比。交響曲作家花上大量時間才來到最後那個和弦,他花了大量時間去發展這樂曲,最後才來到這裏,因為你已由開始到結尾聽到這首樂曲的發展,它的影響力實在強大得多。這就是我們必須做的。

我們只是看第1至4節。讓我告訴你這是怎樣開始的。讓我提出幾個問題。第1節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經文說:「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為什麼保羅需要向讀者保證,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呢?

保羅在這一節經文用了「就」這個字,我認為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保羅必須把這一點與正在發生的事情連在一起,他必須說:「雖然有罪和死的律,但對你來說,就不定罪了。」事實上,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是非常實用的。在第七章,保羅使用「就」這個字之前,談到他持續在罪中掙扎這個事實。例如,保羅在7章21至25節說: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多年來,這段經文引起許多爭論。很多人認為保羅不會說出他似乎在說的事情。這是保羅,他是使徒,他是一個非常偉大的基督徒,他顯然是神正在使用和賜福的人,因此,在某意義上說,他是基督徒的典範。如果你要在耶穌以外找一個榜樣,那真的沒有模範基督徒,但是在這個沒有人像耶穌的世上,保羅是相當不錯了。保羅是一個典範。

然而,作為使徒的保羅說:「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意思是:「在我裏面,我喜歡神的律。在這意義上,我是神的律的奴僕。我喜歡神的律。我努力順服神的律,但我也是罪的奴僕。」這真的使人感到苦惱不安。有些人說:「保羅談論的也許是別人;或者保羅談論的也許是他成為基督徒之前的自己。」但問題在於,我們知道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在羅馬書7章22至23節,保羅說:「按着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可是,我仍然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你可以看看羅馬書8章7節,我們會在接下來的兩個節目中講解那一節經文。保羅在8章7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保羅要說的是:「除非聖靈改變你的心,否則你會恨惡神的律法。你不想遵守神的律法。」因此,當保羅說:「在我裏面,我喜歡神的律法。」其實他要說的是:「我是基督徒,但我是罪的奴僕。」我認為這就是保羅為什麼必須一開始便說:「……就不定罪了。」

多年來,我在教會裏見過很多人成為基督徒。起初是非常令人興奮的,但有些事情開始在你身上漸露端倪,即使你擁有這一切美好的東西,福音為你帶來這一切美好的應許,但你仍是個罪人,你仍然要面對死亡。

這種情況看起來可能不是很明顯,當你這樣說的時候,大家肯定會這麼說:「當然,我知道我是基督徒。我知道我會犯罪。我知道我會死去。當然,我知道這樣的事。」然而,在你成為基督徒一段時間之後,你有一種感覺,這種感覺開始使你受到磨損。首先你看見自己仍然在罪惡、罪和死的律中掙扎,我認為這就是罪惡與死亡的實況。因着罪惡與死亡是那麼真實,所以保羅說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首先,你還在掙扎之中。有些教會說,如果你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你便不會再在罪中掙扎了。也有些教會說,如果你正在罪中掙扎,或在試探中掙扎,那是不正常的狀況。你可能陷入某種境況,但你必須快快離開它,因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不是充滿掙扎的,而是充滿勝利的。

你留意到那些教會的領導層經常變更。我的意思是,教會的領導層這樣經常變更,是因為最終罪惡和死亡的真實情況擊中你,使你察覺到你仍然是一個罪人,你仍然在罪中掙扎,而且有時你會被擊敗。有時你被罪惡囚禁,就像保羅所說的那樣。

如果你的教會否定基督徒仍不斷在罪中掙扎這個實況,如果你在這樣的教會聚會,而你又發現自己仍然在罪中掙扎,你會有以下其中一種反應:要麼你認為那間教會是胡說八道的,於是你離開;要麼你認為自己是胡說八道的,你認為自己肯定出了問題,你感到極之失望;要麼你認為基督信仰是胡說八道的,因為它沒有把所應許的給你,就是讓你擺脫試探、貪心、驕傲、恐懼等。

聖經確實沒有那樣應許。保羅說得很清楚。在羅馬書第七章,他說仍有罪惡與死亡的真實情況。對於死亡,大多數人說:「當然,我知道我是基督徒,雖然我是基督徒,但我還是要面對死亡。」事實上,我們像每個人一樣,都會面對死亡。當強風把樹吹倒在教會的一輛貨車上,車上的人被擊中便死了。換句話說,基督徒也會死。基督徒也會被殺害。基督徒也會離世,像每個人一樣。

你說:「當然,這是明顯不過的。」啊,是的,但是當你看到那棵樹倒在教會的一輛貨車上,壓死了四個女孩的時候,難道你不會感到奇怪嗎?難道你不會說: 「為什麼樹倒在教會的貨車上?在某個地區,有很多暴徒住在那裏,樹倒在那裏壓死那些暴徒,不是比倒在教會的貨車上壓死四個女孩好得多嗎?」

罪惡與死亡的真實情況持續下去,過了一會兒,開始令你感到沮喪。我們仍在罪中掙扎。我們仍然面對死亡。耶穌不是理應把我們從這一切拯救出來嗎?所以保羅說:「除非你明白這一點,否則你將會陷入困境。要面對這個事實,就是你仍在犯罪;要面對這個事實,就是你仍會死,你必須知道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真理。」

這實際上是保羅所提出之事的開始而已,到了最後,即是八章38至39節便達到高峰。保羅一開始便說:「這就是基督信仰了。這就是聖靈要向你顯明的事。就是這樣,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啊,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來看看兩個詞語。先看看「定罪」這個詞語。保羅說:「如果你不明白這一點,你將會被罪惡和死亡這個持續不斷的實況所壓倒。」「定罪」這個詞語是一個法律用語。這是一個判為有罪的裁決。這是對被告不利的裁決。這是裁定某人要受到懲罰。這是非常簡單的。這是一個法律用語。

經文說,當你成為基督徒的時候,你不被定罪。不再有懲罰。懲罰除去了。神已經寬恕你。神已經赦免你。親愛的聽眾朋友,我可以說,這對大多數人來說,可能不是什麼新消息。無論你是否相信基督信仰,你都常常聽到人們這樣說。你常常聽到:「嗯,因為耶穌為我的罪死在十架上,這意味着當我相信耶穌,並且承認我的罪的時候,我便不被定罪了。」

這是一件奇妙無比的事。當然,這是一件奇妙的事,但它比大多數人所想的還要奇妙得多,因為經文不只是說你不被定罪了。經文不只是說你不被定罪;它所說的比這更強而有力得多。經文說:「如今不定罪了。」讓我告訴你們為什麼這是更強而有力得多。

我認為大多數基督徒是如此理解這真理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我們無法面對罪惡和死亡,為什麼我們沒有經歷神,為什麼聖靈要常常向我們顯明這真理。這是其中一個原因。

我們大多數人都覺得,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時候,我們的罪得蒙赦免,我們已獲得寬恕。然後,我們開始竭盡所能去償還給基督,過着應該過的生活。但是當我們倒退,陷入罪中時,我們就被定罪了。當然,我們必須去求主寬恕,然後就不被定罪了。接着我們便感覺很好。然後我們又再次上路,竭盡所能,跟着我們又犯罪,然後又被定罪了。我們大多數人都覺得,基本上我們時刻都在定罪之中進進出出。

但這不是保羅正在說的。這不是聖經正在說的。這不是基督徒的生活。福音帶給我們的遠比這大得多。當保羅說:「如今就不定罪了」的時候,他就是這個意思。保羅不是說如今沒有定罪。他不是說:「你不被定罪。」他說的是:「不再定罪了。」這意味着對基督徒來說,甚至不存在定罪了。它已消失了。它已被撤去了,你已擺脫被定罪的領域和可能性。

當我向某些人這樣說的時候,他們會問:「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祈求寬恕呢?」這表示他們還未明白。親愛的聽眾朋友,我很高興你正在收聽這個節目,讓我在此幫助你明白。我不是想令你感覺很差勁,但是我想要告訴你,也許你仍不明白聖靈說你必須擁有什麼,才可以面對你的生活。

如果你想看看另一節經文,論到不定罪、不再定罪,以及沒有什麼可以把你帶回被定罪的境況,你可以看看這一節非常著名的經文,我多年來常聽到人們引用和背誦這節經文。那就是約翰一書1章9節。經文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經文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經文的意思是不是:你若是犯罪,便會被定罪,除非你承認自己的罪,那麼,你便得到寬恕呢?啊,不是這樣的!你有沒有留意?那可能是其他宗教的赦罪方式,卻不是基督信仰的赦罪方式。

這一節經文不是說,你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和憐憫的,必要赦免你的罪。這一節經文不是說神是信實和憐憫的,祂必要赦免你的罪。經文不是說:「主啊,求你因着你的憐憫,赦免我的罪,與我和好,並且潔淨我,接納我。」我不是說神並不憐憫,但約翰正在說的不是那樣。

約翰說,神必赦免你的罪,不是因為神的憐憫,而是因為神的公義。約翰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這意味着你若是基督徒,並在基督耶穌裏,你來到神面前,求神赦免你,這一節經文說的是:神若不赦免你,祂就是不公義的。

你知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呢?因為如聖經所說,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中保和大祭司,站在父神面前,為我們禱告。耶穌說什麼?當你犯罪,並來到神面前說:「主啊,求祢寬恕我」的時候,耶穌是不是也轉向父神,說:「再赦免多一次好嗎?我知道這是今年第835次犯上同類的罪,但是父啊,請祢因着祢的憐憫,再赦免多一次好嗎?」這不是約翰所說耶穌正在做的事情。這不是羅馬書八章所表明耶穌正在做的事情。

耶穌基督正在做什麼?在某程度上說,這全是隱喻的表達方式,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當我們犯罪的時候,我們向神祈禱:「求祢赦免我。」耶穌基督也對神說:「我已為那罪付上了贖價。我已付上了贖價,所以,祢若不赦免那罪,祢便得到兩筆贖價,因此求祢接納我這個姊妹,也接納我這個弟兄。

父神啊,祢知道是什麼原因嗎?因為祢現在並不是因着祢的憐憫而接納我這個姊妹或這個弟兄。祢把我當作代罪者,以我的生命和血為罪付上刑罰,是出於祢的憐憫。但現在求祢因着祢的公義去接納他們。否則,這是不公義的。祢的律法所要求的贖價,我已付上了。因此,祢的律法所要求的義和公義,將永遠要求祢接納這個人。」

當你作為一個基督徒去祈求赦免的時候,你不是說:「主啊,我被定罪,求祢讓我脫離,不被定罪。」當我的兒子對我或內子粗魯無禮時,當他們得罪我們的時候,為什麼他們如此粗魯……事實上,外人對我們粗魯無禮,並不是什麼重大的事情。但是家裏有人對我們粗魯無禮,卻是一件大事。換句話說,他們所犯的是罪,因為他們是在家裏,因為他們與我們是不可分割地連在一起。

當他們請求寬恕時,他們並不是說:「爸爸,請把我的名字放回你的遺囑裏。」他們知道他們沒有從遺囑中被除名。他們不會說:「爸爸,請讓我回家。再擬訂那些文件,使我們再次成為你的合法繼承人。」他們知道那不是問題。他們說:「爸爸,由於我們與你是不可分割地連在一起,我們脫離這份情誼是大錯特錯的。」他們不是請求回到家裏再成為家中一員;他們請求的是更新那份情誼,這就是你同時應該做的事情。

事情有趣之處就在於此。雖然我是一個不完美的父親,但我知道我的孩子無法做什麼事情使他們與我的愛隔絕。聽着,這並不表示我的孩子不會邪惡、敗壞到一個地步,以致我不能跟他們說話,或是我需要避開他們。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我知道自己的心。我總不會停止為他們感到心痛。我總不會這樣。沒有什麼能使我這樣。

親愛的聽眾朋友,為人父母的都知道確是這樣。這不是美德,對嗎?我不是在吹牛。你也不是在吹牛。事實就是這樣。既然我們這些不完美的父母尚且知道沒有任何事情能使我們的孩子與我們的心隔絕,那麼,你怎會認為有任何事情能使神的兒女與神的愛隔絕呢?神會放棄我們嗎?絕對不會。沒有定罪。再沒有定罪了。

有一位非常嚴格和嚴厲的傳道人,他已去世多年。他的名字是鍾馬田(David Martyn Lloyd-Jones)。他寫了很多書。他是一個常常談到律法、道德,以及神的憤怒的人。他在許多方面都是一個嚴肅的人。在二十世紀中葉,他常在倫敦講道。

但是當鍾馬田讀到這一節經文時,他說出一件令人驚訝的事情。這是我以往思考過的。你知不知道他說的是什麼?首先,他說基督徒總不可感到被定罪,因為對基督徒來說這是真確的。你永遠都不該讓自己感到被定罪。如果你是基督徒,你的罪,過去的罪、現在的罪、將來的罪......都不再被定罪了;它已經消失了……已經一次並永遠地處理了。你有沒有察覺到呢?

你要明白這一點。鍾馬田說:「你知不知道,你今天大多數的煩惱,都是源於你沒有察覺到這一節經文的真理?」你有想過嗎?嘗試想一想。下次當你經歷掙扎時,當你遇到困難時,當你嘗到某種痛苦時,問問自己:「如果我真的相信我不被定罪,如果我真的相信沒有什麼可以使我與神的愛隔絕,如果我真的相信這一切,真的從我的心底相信,徹頭徹尾的相信,我會不會作出不同的反應呢?」

你常常看到這樣的事。你認為沉溺行為從何而來?沉溺行為是因為人不喜歡自己而產生的。許多輔導員和受過訓練的治療師都知道這一點。那是從何而來的?就是定罪。為什麼很多人無法接受批評呢?

親愛的聽眾朋友,你們當中有些人沒有多少個親密的朋友,我相信其中一個原因是你十分敏感和易怒。你是個刺手易怒的人。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他們無法告訴你,因為你猶如一頭箭豬。怎會這樣?原因之一是你感到被定罪。你感覺被定罪。

聽着。你們有些人對父母生氣極了,因為你們的父母對你們很失望。可是,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什麼?你彷彿已把一枝槍放在他們的手裏。你心裏這麼說:「如果我的父母不喜歡我,我就被定罪了。」所以你把一枝槍放在他們的手裏,然後他們用那枝槍射向你,接着你便說:「你們怎敢這樣做?」他們只是說:「我對你很失望。」但你已把那枝定罪的槍放在他們的手裏,你也將要把那枝槍放在某人的手裏。

你曾說:「如果我這樣做,如果我得到這東西,如果我有這樣的成就,我便知道自己是個重要人物。」這當然意味着:「如果我失敗了,我便知道我是個無名小卒。」你將要把那枝定罪的槍放在某人的手裏。有人已有那枝槍。某些事情已有那枝槍。除非你明白福音,否則你無法面對人生。難道這不令人感到驚訝嗎?我們大多數的煩惱都是源於我們沒有察覺到這一節經文的真理。

我們將會在下次節目中繼續討論這個題目,但是如果你想看看耶穌如何在某人身上應用這節經文的好例子,可以翻到約翰福音第八章,那裏記載一個婦人在犯姦淫時被捉住了。看一看那一段講述那個婦人的經文,你便一目了然。還記得嗎?耶穌把所有指控那婦人的人都趕走了,然後耶穌望着那個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怎能這樣說呢?

開明的處理方法是:「我不定你的罪,所以你沒有犯過罪。」保守的處理方法是:「你犯了罪,我要定你的罪。」但耶穌的做法是:「我也不定你的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換句話說:「你犯了罪!你犯了罪,但不定你的罪。」為什麼?這一段經文說什麼?不被定罪。為什麼?「……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們將會看到,賜生命的聖靈的律,就是那福音。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由於我們的罪,我們無法藉着遵行律法來拯救自己。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請留意,神沒有差遣祂的兒子,成為人的模樣,因為祂的兒子是一個真正的人;神也沒有差遣祂的兒子,成為一個有罪的人那樣,因為祂的兒子雖然有人的本性,但祂不是有罪的,而且祂真的是一個人,但祂是無罪的,祂卻以罪身的形狀來到世上。

「......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看,福音是何等獨特,原因就在於此......開明的處理方法是:「我們不定任何人的罪。我們不定罪人的罪,我們不會定罪。誰可以判斷什麼是罪呢?」保守的處理方法是說:「因為我們知道世上有罪,有好人也有壞人,所以要遠離那些壞人。」基督信仰說:「你不被定罪了,但是罪已被定罪。」

耶穌說:「我來到世上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拯救他們。」因為耶穌來是要被定罪。祂到世上,不是要定罪人的罪;祂到世上,是要宣判罪。因為耶穌被定為有罪,所以耶穌能夠對那婦人說:「我承受了鐵釘,我承受了石頭。 因此,沒有人向你投擲一塊石頭。我承受了鐵釘。我承受了石頭。我承受了荊棘。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但你注意到那個次序嗎?

耶穌不是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我不會定你的罪。」耶穌說的是:「現在,你知道我不定你的罪,你將會得着能力出去,並且不再犯罪。」這就是福音。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人,不被定罪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阿們。我們一同禱告。

主啊,求祢在接下來的幾次節目中,向我們顯明這些經文的意義,以致當我們看到保羅說:「誰來作出指控?那裏有誰來定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的時候,我們心裏能與他的聲音一起逐漸增強。主啊,求祢讓我們可以在自己的心裏對那種響亮的勝利之聲引發共鳴。

我們知道祢差派聖靈進入我們裏面,祂要做的工作就是向我們顯明這些真理。我們常常以為聖靈的工作只是賜下某種能力或某種安慰,但現在我們看到一切能力都是從這真理而來,一切安慰也是從這真理而來。所以,求祢向我們顯明這真理。讓我們作好準備,去真正經歷祢的同在,因為我們知道沒有什麼可以使我們與祢的愛隔絕。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