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重新認識十誡(23):性教育(下)
黎永明博士

申23:1~6│《環球聖經譯本》

1「睾丸受創傷殘或生殖器被割除的人,不可參加耶和華的集會。

2「苟合所生的兒子不可參加耶和華的集會,甚至到他第十代的子孫也不可參加耶和華的集會。

3「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參加耶和華的集會,甚至到他們第十代的子孫也不可參加耶和華的集會,直到永遠,

4因為你們從埃及出來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反而從幼發拉底河流域亞蘭的琵奪僱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攻擊你,詛咒你;

5但耶和華你的神不願聽從巴蘭,耶和華你的神使那詛咒變為祝福,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

6你一生一世永不可為他們謀求平安和福利。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上文提及,二十二章13節至二十三章14節呼應第七誡「不可姦淫」,第二大段(23:1~14)的結構如下:

A不可進耶和華會的人士(23:1~6)

B可以進耶和華會的人士(23:7~8)

A'行軍時夢遺及便溺後要善後(23:9~14)

第一段(23:1~6)論及不可參加耶和華集會的人有四種,首兩種與不當性行為有關:一、睾丸受創傷殘,或生殖器被割除的(23:1),可指男廟妓;二、私生子(23:2)指女廟妓所生的子女。這兩種人因為犯奸淫,以致自己及其子孫不能敬拜神。由此可見,這些條例強調犯奸淫會影響自己及別人,所謂前人犯錯,後人受累。另外兩種人是亞捫人或摩押人及其十代(23:3),他們不能參加集會,是因前人作孽,後人遭禍(23:4)。

第二段(23:7~8)論及伊東人和埃及人可以參加耶和華的集會。他們能夠參加不是因為性生活聖潔,而是因為前人積德,後人享福。其實,這些條例強化上文的信息:前人做事,後人承擔。經文要強調的是,性對別人/後代影響深遠,不能隨便。

第三段(23:9~14)論及行軍時夢遺及便溺後要善後,其實是用可見事物去教導不可見的道理,就是教導國民認識姦淫是污穢的,應當遠離,否則神會遠離他們。這條例的精神是謹守自己,遠避惡事(23:9)。夢遺、便溺與性行為三者都跟排泄有關,作者藉此指出,如果性行為隨便,神會離開他們(23:14)。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前人積德,後人享福;前人作孽,後人遭禍。換言之,你所做的事會影響別人,這對你有什麼提醒?

二、你在生活裏怎樣謹守自己,遠避惡事?邀請熟悉的信徒為你踐行這事而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