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19:1~3│《環球聖經譯本》
1「當耶和華你的神剪除那些國家,要把他們的地賜給你,你佔領他們,住在他們的城市和房屋的時候,
2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去取得作為產業的地上,為自己劃出三座城。
3你要預備道路,又要把耶和華你的神給你取得的疆土分為三區,讓所有殺人者可以逃到那裏去。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十九章1節至二十二章12節呼應第六誡「不可殺人」。有人認為「不可殺人」應譯作「不可謀殺」,但無論選擇哪個翻譯,這段經文都不是停在「殺人」這字面意義,更是從「尊重生命」這精神來演繹。「尊重生命」除了珍惜生命,也包括培養優良的生命素質,除去卑劣的生命素質。因此,這段經文可視為神子民的「生命教育」。
十九章1至13節是這組經文的第一段,結構是交替平行:
A得地後要設三座城保障生命(19:1~3)
B誤殺者可入城保命(19:4~7)
A'得全地後再添三座城保障更多生命(19:8~10)
B'謀殺者雖入城也要填命(19:11~13)
上述四個段題,都有「生命/命」這個字。經文將地土與生命掛勾(19:1~3)值得反思。現代人通常將地土與炒賣、經濟掛勾,很多人爲了置業而耗費生命。摩西卻指出,爲了保障誤殺者的生命,神的子民要設立制度、投放資源(地土、人力),而且,神要求以色列人投放的資源與他們的收入(由得地到得全地,19:8~10)成正比。這樣的價值觀與現代人背道而馳。
誤殺者雖然可以入城保命(19:4~7),但他終生都要住在城裏,自由受到限制,這可算是他誤犯事情的代價。最後一段(申19:11~13)強調謀殺者雖然入城也要填命,一方面表示這制度不應遭濫用,另一方面表示犯罪者(不論誤犯或故犯)都要為他們所做的付上代價。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現代人爲了經濟效益,往往欺壓弱勢人士,根本沒尊重他們的生命,今天經文的信息對你有何提醒?
二、神要求以色列人投放保障生命的資源與他們的收入成正比。這對現代人的價值觀有什麼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