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祭司撒督
高铭谦

经文:以西结书四十四15-16

15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利未家的祭司撒督的子孙仍然尽看守我圣所的职责;因此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把脂肪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6只有他们可以进我的圣所,来到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吩咐的职责。

这两节经文说明了撒督祭司的后代的职责,当我们把以西结书四十四章9-16节与民数记十八章作比较时,便明白以西结这一段的经文有可能是参考民数记十八章对利未人与亚伦祭司的要求来编写的,只是民数记提到,亚伦与他的儿子们要由利未人当中分别出来处理圣所的供职,而以西结书这一段经文却把亚伦的等次转化为撒督的等次。撒督是大卫与所罗门年代的大祭司,他的子孙可以在圣所中供职,犹如亚伦祭司家族一样。

四十四章15-16节记载了耶和华对撒督家族的评价,指出他们在以色列民走迷的时候(亦即是被掳前的时候),仍然忠于耶和华,尽他的本分及根据耶和华的吩咐而看守圣所(15节),所以他们可以在以西结异象中恢复的圣殿里仍然可以供祭司的职份,可以亲近耶和华,并侍立在耶和华面前,在耶和华的桌前事奉(16节)。这说明忠于神所赐的位分能领受从神而来的赏赐,而神的赏赐,就是仍然可以在圣所最神圣的地方事奉神。这样看来,撒督的「赏赐」与昨天提到利未人的「刑罚」有同样的本质,就是回到律法所拣选他们的本位上事奉神。原来,撒督的「赏赐」与利未人的「刑罚」在神学意义上都是一样,在神所定义的本位上事奉,是一种「赏赐」,也是一种「刑罚」,前者是恩典,后者也是恩典。

撒督祭司家族在以色列民走迷的时间还忠于他的本位,他们忠于神所吩咐他们的召命,也坚持在黑暗的日子中拒绝与大多数人同流合污,别人走迷时,他们没有走迷,坚持他们的位分,忠心到底。这样,撒督祭司家族成为黑暗时代的光,如浊水中的清泉,他们不是要做甚么轰轰烈烈的事,他们只是忠于神所吩咐的位置。

思想:

当身边的人都走迷了,忠于耶和华的代价显得更高,如何在俗世中成为圣所的守护者,忠于所托。建道校歌《要忠心》有一句:「无论何境况,你要站主旁,愿主常见你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