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 “凡是向弟兄发怒的,都一定会被判罪”
王汉川博士

太 5:21~26│《环球圣经译本》

21“你们听过这样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无论谁杀人,都一定会被判罪。’

22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向弟兄发怒的,都一定会被判罪。无论谁骂弟兄‘你这蠢货’,都一定会被公议会判罪;无论谁骂弟兄‘你这白痴’,都一定会被判罪,送入烈火的地狱。

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供物的时候,在那里如果想起弟兄对你有什么指控,

24就要把供物留在坛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后才回来献你的供物。

25趁着你和控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就要赶快与他和解,免得那对头把你交给法官,法官把你交给差役,你就会被丢进监狱。

26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个小铜币,否则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不可杀人”是“十诫”中的第六诫(出20:13)。虽然杀人包括“蓄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等不同方式,但是任何用暴力手段使人流血、剥夺别人由神所赐性命的凶手都要被判罪。在这些经文中,耶稣突破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和世人的司法标准,把以下三种情况都上升到与“杀人”同罪的严重程度:

一、“凡是向弟兄发怒的”;二、“骂弟兄‘你这蠢货’”的;三、“骂弟兄‘你这白痴’”的。

其实,耶稣这里列举的三种行为都属于同一宗罪,因为“发怒”、咒骂与自己平等的弟兄是“蠢货”或“白痴”,都不仅是侮辱弟兄的人格,而且会滋生仇恨,引发怒气(参看利19:17~18);而怒气得不到控制,就会成为暴力甚至杀人的诱因。

所以,耶稣要求祂的门徒采取以下行动,防患于未然,及时避免进一步犯罪和惩罚:

一、“献供物”之前,“如果想起弟兄对你有什么指控”,就要“先去跟弟兄和好”。带着怒气献祭或敬拜,不会蒙神悦纳。

二、要“趁着你和控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就要赶快与他和解”,得到怜悯和宽恕,免得被对头交给法官,最后“被丢进监狱”。

三、神的审判是不打折扣的。因此,面对罪行或亏欠,要努力“还清最后一个小铜币”,即完全彻底悔改,与神与人和好,尽快摆脱牢笼之灾。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怒火易燃,制怒不易。唯有“不轻易动怒者胜过勇士;控制情绪胜过攻取城池”(箴16:32)。你若“向弟兄发怒”,曾否想到那就是犯罪,就“一定会被判罪”?

二、该隐的暴怒、嫉妒等邪恶,最终使他向“行为公义”的弟弟伸出屠刀(约壹3:12)!请列举其他圣经人物为一时怒气爆发而付出沉重代价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