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成全”
王汉川博士

太 5:17~20│《环球圣经译本》

17“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成全。

18我实在告诉你们,直到天地消逝,律法的一点一画都绝不会消逝,直到一切都发生了。

19因此,无论谁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他在天国中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又教导人这样做,这人在天国中要称为大的。

20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的义不胜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你们就绝不能进天国。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耶稣首先明确申明:对于律法和先知,祂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成全。”世上谁也不能完全遵行律法(雅2:10)。在基督降世之前,律法只是“我们童年的监护导师”(加3:23~25)。基督来临,只一次将自己献上而成就了赎罪的大功(来7:27,9:25~28,10:12),也成全了律法,为我们预备了完美的救恩。

其次,天国的公民不但要“遵行这些诫命”,而且要“教导人这样做”。耶稣曾两次强调律法的重要性,阐明遵行律法与得到永生的关系。在马太、马可和路加的福音书中,耶稣分别同一个有钱的人和一个官长讨论过“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的问题,都提出“想进入永生,就要遵守诫命”,还要“有财宝在天上;然后到这里来跟随我”(太19:16~21;可10:17~31;路18:18~30)。在回答一个法利赛人律法家的试探时,耶稣更强调“全部律法和先知的教导都系于这两条诫命”,即“全心、全意、全智爱主你的神”和“爱邻人如同自己”(太22:37~40)。

第三,只有这样,耶稣门徒的义才能“胜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胜过他们的机械教条的律法主义,也才能进天国。

第四,这段经文明确阐明耶稣对旧约圣经,特别对旧约律法条例的态度,也是此后一系列教诲(5:21~48,6:1~34,7:1~27),以及其它地方与旧约律法有关的天国伦理道德教育的“序言”。因此必须认真研读。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圣经中有一些难懂、难解的经文。我们如何“正确地讲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二、耶稣门徒的义与那些“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有什么不同?你如何获得耶稣所说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