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 若我做了這事,就是罪有應得
賴建國博士

詩7:3~5│《環球聖經譯本》

3耶和華我的神啊!若我做了這事,若我雙手中有罪孽;

4若我以惡對待我的盟友,卻搭救無故敵對我的人;

5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把我的性命踐踏在地上,又使我的尊榮歸於塵土。(細拉)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若我……就:這種句型常用於自證無辜的起誓中。

無故:這個副詞原意“空虛,徒勞”,例如:不可“空着”手來朝見耶和華(出23:15;申16:16),而神的話或勇士的箭也不會“徒然”返回(賽55:11;耶50:9)。本節這個詞修飾“敵對我的人”,而非修飾“搭救”,指那些“尋找虛假”,造謠生事的人。他們無中生有,興風作浪。大衛逃避押沙龍的背叛時,就有掃羅家族的示每落井下石,謊言毀謗他(撒下16:5~8)。

追趕,追上,踐踏:一連三個動詞,生動描寫敵人追襲的景況。“追趕”是行動,“追上”是直接目標,而“踐踏”仇敵,則像約書亞吩咐同去作戰的軍長,把腳“踩踏”在所俘擄的幾個王的頸項上,宣告完全得勝(書10:24)。

大衛在此發了毒誓,用以證明自己無辜。他用連續三方面來講自己清白,他如果做了仇敵指控他的惡事,他如果對朋友不忠,背叛盟友,反倒盡力搭救那些無緣無故敵對他的人,如同約押說他“愛那些恨你的人,恨那些愛你的人”(撒下19:6),造成親痛仇快,他就會被追殺至死,肝腦塗地。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大衛發毒誓要證明自己無辜,你會以此為理由,向神禱告求恩嗎?為什麼?

二、有人說:你儘管保持善良單純,不要扭曲、不要報復,其他的就交給神。你的意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