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聽眾朋友、弟兄姊妹,我們來探討「與耶穌辯論」系列。今天的題目是「與耶穌辯論道德」。我讀出今天研讀的經文:馬可福音12章28至34節。
28.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29.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30.你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31.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32.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
33.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34.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這個講道系列討論幾段講述人們跟耶穌辯論的經文。人們向耶穌把提出問題,與祂爭論。那些人與耶穌辯論的議題既廣泛又有趣。今天我們探討其中一個問題,就是道德和道德生活的本質。
從來都沒有一個世代像今天一般對何謂道德有如此繁多的爭論,原因大致如下:多個世紀以來,不同文化的人對於如何界定道德和不道德的行為一直爭論不休。可是,在每個社會裏,這些爭論總是在一些對道德和道德生活已有所共識的基礎上進行。
這些爭論在儒家思想、印度教、更正教、天主教、東正教或無神論等範籌內體現。但今天的情況在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現在社會制度無法使我們擁有一套大家都認定的道德標準。
人們對於是否有超然和終極的道德標準存在也沒有共識。因此,社會出現更多有關道德和道德生活的爭論,而且情況一直持續下去。討論耶穌在這段經文的教訓很有意思。耶穌在這裏所說的話耳熟能詳。
有一次我拜訪一個家庭。我們坐下來喝茶,突然間,我聽到一聲巨響,像汽車穿過窗戶的聲音一樣。我跳起來,說:「什麼聲音?」他們說:「你指什麼?」原來那是火車聲。有火車經過他們的房子,距離房子大概只有兩公尺。
我說:「天啊!你們怎可以忍受這種情況?」他們問:「什麼情況?」正如不要叫一條魚與魚談論水的問題一樣,因為魚會問:「水是什麼?」同樣,雖然耶穌在這裏的教訓耳熟能詳,卻深邃得令我感到驚訝。
這是新穎的教訓。這個有關道德和道德生活本質的教訓是獨一無二的。這段經文可分為三部分,我們根據這三部分來研讀經文。在第28節,我們看到一個人人都面對的問題。在第29至31節,耶穌基督概述人人都要得着的生命。
有趣的是,接着,那個提出問題的人回答耶穌,第32 至 34節記述他們的對話。經文指出得着那生命的途徑。經文分為三部分。第一,人人都面對的問題;第二,我們要得着的生命;第三,得着這生命的途徑。
第一,人人都面對的問題。首先,我們從經文知道人人都面對的問題。有一個文士來問耶穌,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那個人是誰?經文說:「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
經文所說的「他們」是誰?事實上,我們在上個節目已看過馬太福音對這場辯論的記載。那個文士看到耶穌如何回答撒都該人的問題。撒都該人是當時的自由派人士。他們不相信有來世,也不相信超自然的事。他們不相信任何有關死後的事。
在上個節目中,我們看到耶穌駁斥撒都該人。那個人留意到耶穌回答得好。那個人是誰?他是律法教師,是當時的律法學者,是法利賽人。不是所有法利賽人都是律法教師,但所有律法教師幾乎都是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卻剛剛相反,撒都該人是當時的自由派人士。法利賽人是當時的保守派宗教人士。
文士提出一個問題。雖然他提出這個問題,但這不是他自己想出來的。這是一個熱門話題。他提出的問題是當時人們熱烈辯論的。我說明一下經文的背景。基本上,文士要說的是:「我們是保守派宗教人士,我們知道我們必須遵守神的律法,才能得到神的賜福、愛和接納。然而,我們知道聖經中至少有六百一十三條可辨認得出的律例。」
順帶一提,這是真的。我提出這一點,因為當時的法利賽人經過篩選、思考和分類而得出至少六百一十三條律例。六百一十三條律例!你或許覺得十條律例已經太多了。六百一十三條可辨認得出的律例。是六百一十三條!因此,文士提出一個問題。
文士來問耶穌說:「我們辯論這個題目,也希望你給與一些指引。一方面,我們知道我們必須遵守律法,才能得到神的愛、接納和賜福。另一方面,律法有六百一十三條。實在令人受不了。誰能夠達到這些標準呢?如果這是我們必須做的事,我們便絕望了。耶穌,我注意到你相信有天堂。這實在太好了。」
文士問:「進入天堂有什麼最低要求呢?肯定不用遵守所有六百一十三條律例吧。肯定有些律例是較重要的。肯定有些基本律例是我們必須遵守的。求你幫助我們。我們必須遵守律法,才能得着神的愛和接納,求你幫助我們。求你幫助我們把所有律法簡化成一個可行、可達到、可實現、可履行的形式。哪些是我們必須做的重要事情?哪些是首要的誡命?」
文士提出這個問題。他要說的是:「我們不像撒都該人那樣是相對主義者。我們相信有一套超然的道德標準,是人人都要向神守着的。但道德上的絕對主義是不是代替相對主義的唯一選擇,我們是不是要被一個永遠無法達到的標準所折磨,總是感到內疚、被定罪和絕望呢?就是這樣嗎?求你幫助我們。」
這就是文士提出的問題。有人可能會說:「這十分有趣。謝謝你的分享!我明白這些歷史背景,但一世紀猶太拉比所提出晦澀的爭辯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這與我們息息相關。雖然經文記載的是一世紀猶太拉比所提出晦澀的爭辯,卻反映出一個人類長久以來普遍面對的問題。
有一部改編自武俠小說的電影《臥虎藏龍》(Crouching Tiger, Hidden Dragon)給我們一個很好的例子。電影中的女主角名叫玉嬌龍,是一個年輕的官家小姐。她一直飽受官宦之家的規條和環境所折磨。她討厭僵硬的規條。她將要許配給一個官家公子,但這頭婚事只是爲了滿足政治、經濟和社會需要。玉嬌龍受盡折磨。
後來,玉嬌龍遇到俞秀蓮。俞秀蓮是江湖中人,是一名俠士。在電影早段,玉嬌龍和俞秀蓮有以下一段對話。玉嬌龍說:「行走江湖必定很刺激,必定是自由自在!我在書上看到你們這些俠士的故事。你們四處闖蕩,遇上阻擋去路的人就打!」俞秀蓮說:「寫書的不那麼寫,書就沒法賣了。」
玉嬌龍說:「但自由自在地過自己的生活,就是真正的幸福。」俞秀蓮認真地回答說:「江湖俠士也有其規矩:朋友之道,信用、道義……若沒有規矩,我們也無法生存下去。」接着,她說:「但遵守這些規矩是不容易的。」玉嬌龍說:「我希望自己也像書中所說的英雄一樣,像你和李慕白那樣。」
接着,俞秀蓮說:「我告訴你一個故事。你知道我曾經定親嗎?那個人名叫孟思昭,他是李慕白的結拜兄弟。有一天,孟思昭在一場江湖爭鬥中被李慕白的敵人所殺。之後,李慕白和我一起經歷許多風雨,我們對彼此的感覺也越來越強烈。但我們怎能羞辱孟思昭的名聲呢?我也渴望得到你所說的自由。」
這一點很有意思。玉嬌龍怎麼說?她對俞秀蓮說:「我討厭規條。規條使我無法得到我所渴望得到的愛。我討厭規條。我要擺脫一切規條。我要定立自己的規條。我渴望像你一樣。」俞秀蓮說:「我來告訴你人生是怎樣的。規條總是存在。你無法擺脫規條。若沒有規條,我們便無法生存下去。你想過我的生活嗎?規條也使我無法得到我所渴望的愛。名節、信用、道義、朋友之道等規條使我無法得到我所渴望的愛。」
俞秀蓮要說的是:「我來告訴你人生是怎樣的。若沒有規則,我們便無法生存下去。以為自己可以沒有規則而生活,是天真的想法。若沒有規則,我們便無法生存下去。規則把我們壓碎,使我們終生鬱郁不歡。人生就是這樣的。若沒有規則,你便無法生存下去。不要那麼天真,不要做相對主義者。不要那麼天真,不要以為自己可以定立自己的規則。這是不可能的。總是要有規則。規則總是存在。在你之上總有標準。總有義務。你知道總有這一切。」
我喜歡俞秀蓮所說的話。她說:「一方面,總有規則。若沒有規則,我們便無法生存下去。」另一方面,她對相對主義者說:「不要那麼天真。」她也對道德主義者說:「不要那麼天真。當你遵守規則,規則把你壓碎。另一方面,規則把你周邊事物維繫。規則是一個擔子。你無法忍受規則,但你也不能沒有規則。人生就是這樣的。」
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上,電影之後提到,原來玉嬌龍一直祕密習武,練成一身好武功。然而,她心裏充滿矛盾。一方面,她渴望有一位師父給她傳授武功,使她武功更高強;另一方面,她又害怕和討厭有一位師父限制她的自由。她想要一位師父,又討厭有一位師父。她因這個矛盾而悲慘地渡過一生。
這是電影《臥虎藏龍》的故事。聖經告訴我們,這也是每個人心靈的寫照。聖經解釋俞秀蓮所看到的人生。因為我們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所以我們都需要一個主人。因為我們心靈破碎,在我們周圍欺壓我們的人心靈也破碎,所以我們害怕有一個主人,但我們無法擺脫這種情況。你明白嗎?
相對主義是天真的想法,但道德主義也是天真的想法。這就是那個文士的想法。他說:「一方面,我們知道有律法。我們知道有從神而來的律法,也知道人有義務。我們不致愚蠢到以為自己可以定立自己的規則。」電影故事中的悲劇告訴我們,當人以為自己可以定立自己的規則時所出現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也意識到,順服在規條下仍然會產生問題。
道德主義者和宗教主義者說:「我們要過品行端正的生活。但如果你真的明白規則的要求,你只會常常感到內疚、被定罪和被壓制。我們無法忍受規則,也不能沒有規則。耶穌,求禰幫助我們。我們必須要遵守的規則也許只有幾條罷了。想個折衷辦法吧。可以嗎?」這個問題反映一個人人都面對的問題。我們把問題帶到耶穌面前。
第二,人人都需要的生命。看看耶穌如何迴應。對於這個人人都面對的問題,耶穌所作的迴應勾畫了人人都需要的生命。他描繪一個人人都應該活出的生命。這實在令人感到震驚。事實上,這甚至有點諷刺,因為他一開始就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不是說:「我不會回答你的問題。」而是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
耶穌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其實祂一開始就是要說:「好吧,我告訴你。」耶穌把我們引進對話中。注意經文的最後一節。我希望你們明白耶穌所說的話,因為這句話對你來說耳熟能詳,所以你習以為常,就像習慣了火車不斷經過你的家而聽不見一樣。然而,當耶穌說完了這話,看看經文怎麼說。第34節:「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留意「敢」這個字。眾人都愣住了。他們聽了這話,不是說:「啊,耶穌說得真好。愛。一切都是出於愛。」你明白嗎?現代人讀這段經文的時候說:「啊,一切都是出於愛。」當時的羣眾是這麼說嗎?他們必定聽到耶穌說了一些我們意會不到的話,因為當耶穌說完了話,眾人都愣住了。他們嚇得目定口呆。他們沒有惱怒。他們害怕得不敢惱怒。他們不敢再問耶穌什麼。
首先,耶穌看來好像回答問題,實際上卻是推翻那個提出問題的宗教人士所持定的思維範籌。耶穌摧毀所有關於道德和道德生活的人類思維。在這段耳熟能詳的經文中,耶穌實際上是為律法的內容重新下定義,也為守律法的動機重新下定義。
耶穌為律法的內容重新下定義(律法的真正目標是什麼),也為守律法的動機重新下定義(為什麼要守律法)。你應該做什麼和為什麼應該這樣做。耶穌為兩者重新下定義,祂的觀點與傳統宗教人士對道德律法的觀點是截然不同的。首先,讓我告訴大家耶穌如何為律法的內容重新下定義。
耶穌沒有指出十誡的其中一條誡命。大多數解經家都指出,當時的聽眾大概預期耶穌會指出十誡的其中一、兩條誡命。如果耶穌這樣做,祂便贊同提問者的假設或意願。提問者其實是說:「幫助我們把律法簡化成更可行的模式。告訴我們律法中哪部分是最重要的。」
有趣的是,如果耶穌指出其中一、兩條誡命,就會令自己變成自由派或保守派人士。今天,大多數人都以這種觀點去看律法和傳承下來的道德準則,這些道德準則不一定是來自聖經的。英國著名學者、作家及神學家魯益師(C.S. Lewis)在其著作《人的見棄》(The Abolition of Man)的附錄中概述了不同宗教的道德體系,它們是十分相似的。
這些道德準則與人心中所想的無異。當這些道德準則傳承下來,人們會選擇和判斷哪些誡命是重要的。舉例說,如果耶穌基督指出「孝敬父母」和「不可貪戀人的妻子」這兩條誡命,並說:「這是很重要的」,祂便變成保守派人士。
如果耶穌指出「不可偷盜」和「不可作假見證」這兩條誡命,情況會怎樣呢?順帶一提,「不可作假見證」不僅是指說謊,也是指扭曲司法制度。如果耶穌指出「不可偷盜」和「不可作假見證」,並說:「最重要的是這兩條誡命,不是『孝敬父母』和『不可貪戀人的妻子』」,這樣,祂便變成自由派人士。耶穌沒有指出任何一條誡命,說:「這一條很重要,那一條不重要。」
相反,耶穌引用兩節經文。祂引用申命記6章5節,說:「你要盡心、儘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祂又引用利未記19章18節,說:「……要愛人如己。」耶穌指出這兩條誡命,說:「這就是律法的總綱。」耶穌不是說:「只要遵行這兩條誡命,其他誡命都可以忘記了。」我選讀馬可福音的記載,而不是馬太福音,因為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和文士的對話,馬太福音沒有記載這段對話。我們看看經文。
馬太福音提到耶穌教訓人的時候,說:「這兩條﹝愛的﹞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耶穌不是說:「這些誡命比其他誡命重要」,也不是說:「只要愛,其他誡命都可以忘記了。」
相反,耶穌說:「除非你明白愛是一切律法的總綱,而且只有透過律法纔可以為愛下定義,否則你不明白律法的真正目的。」耶穌說:「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耶穌的教訓是十分新穎的。有人說:「我已聽過這種說法。」讓我來解釋耶穌的教訓是何等新穎。
首先,耶穌說愛界定遵循律法生活的真義。律法所追求的是愛,雖然有時候律法以消極的方式表達出來,但律法所追求的是愛。讓我舉例說明。耶穌說每一條律法基本上都是關乎愛……
看看這條誡命:「不可姦淫。」雖然這條誡命以消極的方式表達出來,但這條誡命的重點是要人成為一個有愛心的配偶。如果你開始明白耶穌在這裏所說的話,你便知道人不能單單透過禁戒婚外性行為而滿足這條誡命的要求。這條誡命要求人成為一個有愛心的配偶。
看看另一條誡命:「不可偷盜。」雖然有些誡命以消極的方式表達出來,但重點是每條誡命所追求的都是愛。既是這樣,你必須積極和甘心樂意地去施予,纔可以滿足「不可偷盜」這條誡命的要求。看看另一條誡命:「不可說謊。」誡命的重點是,你應當活出真情流露的生命,而不是操縱你身邊的人。
換句話說,你不能單單透過不作假見證而滿足「不可作假見證」這條誡命的要求。你不能單單透過不貪污而滿足「不可偷盜」這條誡命的要求。你不能單單透過避免婚外情而滿足「不可姦淫」這條誡命的要求。經文是說你要愛你的配偶,也要愛你的鄰舍。
耶穌說:「如果你說自己遵行律法,卻是一個嚴苛、吝嗇、冷漠、難以親近的人,你根本沒有遵行律法。你甚至不知道律法的真正目的。律法所追求的是愛。愛是一切律法的總綱。」經文說,首先,愛界定遵循律法而生活的真義;其次,律法也界定憑愛心去生活的真義。兩者同樣令人難以置信。
耶穌說愛是一切律法的總綱。祂不僅是指愛界定遵循律法而行的真義,而且每一條律法都是關乎愛。這會不會增加每一條律法的要求呢?這會不會增加神的律法的範圍和要求呢:這也意味着律法界定憑愛心去生活的真義。
現代人一般會這樣說:「規條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憑愛心行事。」好吧。我來問你一個問題。你怎知道什麼是最有益的事呢?你還記得自己二十歲的時候是怎樣的嗎?你二十歲的時候認為很有愛心的事,到了四十歲,你會發現它摧毀了你和你身邊的人。你憑什麼認為自己現在很明智呢?到了六十歲,你會怎樣看自己四十歲時的模樣呢?
換句話說,當一個人說:「不用遵守神的律法,只要做有愛心的事就夠了」,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事實上,每當你違反神的律法,每當你說謊、偷盜、犯奸淫,每當你違反神的律法,你其實是說:「我比神更清楚什麼是有愛心和有益的事。」
可是,人是神所造的!人類社會也是神所造的。神創造了我們。歷史是複雜多變的。人是複雜多變的,人心也是複雜多變的。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才能真正激發人心。耶穌的教訓是新穎的。祂說:「我說愛神和愛人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的總綱,我是要告訴你們,神定立律法的目的。」神定立律法,不是要我們忙個不停。神定立律法,是要告訴我們什麼纔是有愛心的事,也告訴我們如何去愛!
因此,愛界定何謂遵循律法而行,而律法界定何謂憑愛心行事。只有當你明白這一點,你纔開始理解律法的內容。現在你看出問題所在嗎?這裏有一個重大問題。法利賽人求耶穌幫助他們把律法簡化成更可行的規條,使律法不再那麼折磨人,但耶穌做了什麼呢?請留心聽。
耶穌給我們展示律法最積極的一面。你能想像嗎?看看這是何等積極。耶穌給我們展示律法最積極和最令人振奮的一面。祂也給我們展示世上的教師一直以來對律法的理解是何等嚇人和折磨人。不僅如此,耶穌也做了另一件事。
耶穌不但為律法的內容重新下定義,也為守律法的動機重新下定義。在耶穌所說律法的總綱中,哪一條誡命是首要的,哪一條誡命是次要的?第二條誡命是愛人如己。你要憑愛心和公正地待你的鄰舍。好吧,第一條誡命是什麼?對別人的愛從何而來?是來自一顆對神滿有愛慕的心。
耶穌基督使用「愛」這個字,祂引用申命記6章5節:「你要盡心、儘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這是什麼意思?我們知道愛有很多方面,也蘊含很多不同的意思。愛你的仇敵,不一定意味着你要愛慕你的仇敵,對嗎?愛你的仇敵,可以指饒恕你的仇敵,並且做正確的事。我們知道聖經說「愛你的仇敵」並不是指你要愛慕你的仇敵,而是指不要報復,諸如此類的意思。
「愛」這個字有什麼含意?愛解釋守律法的唯一動機,以及按照神的吩咐去對待別人的唯一動機。守律法只可能源自一顆全心全意愛主耶穌和愛神的心。你的心必須充滿熱情和喜悅。你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神!
聖經用了一個我們只會用來描述戀人的用語。耶穌是要指出,除非你守律法是因為你已經與神建立了熾熱和充滿愛的關係,否則你只會認為律法是要壓制你和扼殺你。你看到耶穌的教訓完全推翻自由派和保守派人士對律法的觀點嗎?
自由派人士對律法抱持相對主義的觀點。自由派人士說:「你要定立自己的規條。誰能判斷對錯呢?」在上個節目中,我們看到耶穌與自由派人士辯論。重點是,耶穌的教訓顯然與自由派人士的觀點不同。耶穌不是說:「律法並不重要。」耶穌基督比任何人更重視律法。另一方面,耶穌在這裏駁斥保守派人士。還記得文士所提出的問題的前設嗎?這個問題的前設是什麼?
這個問題的前設是:「我們知道我們必須守律法才能得到神的愛和接納。我們如何可以做到呢?」耶穌說:「這是一個錯誤的問題。如果你試圖藉着守律法去得到愛,如果你試圖藉着守律法去得到別人的愛、神的愛、自己的愛或自尊,如果你說:「因為我守律法,所以神愛我,這使我自我感覺良好,別人也會尊重我」,那麼,律法只會變成摧毀你生命的力量。
你面對人人都經常面對的老問題。你需要規則,但你又不想有規則。你無法沒有規則,但你又無法忍受規則。你想有一位主人,但你又害怕有主人。唯有當你不是爲了得到什麼而守律法,而是爲了施予而守律法時,律法纔會變成建立健康和整全生命的力量,並且使你和你身邊的人得生命。
你必須已經擁有自尊,並且已經與神建立愛的關係。你必須擁有這一切,才能夠為神的緣故和為真理的緣故而遵行律法的要求。你為什麼要說實話呢?宗教主義的看法是:你必須說實話,不然,神不會讓你上天堂。這只是恐懼而已。
宗教主義的看法是:你必須說實話,這樣,你便知道自己比那些不說實話的罪人優越了。這只是驕傲而已。宗教主義認為,守律法是爲了得到神的愛,遵從律法是出於恐懼或驕傲。你說實話是因着恐懼或驕傲。你努力要得到神的愛,是為免神把你送到地獄裏去。
你努力要得到別人的愛和自愛,使你心中感到:「我是個好人。我不說謊。」這種想法存在一個問題。如果你誠實是出於恐懼、驕傲和虛僞的信仰,這是你遵行律法的唯一動機。如果你誠實是出於恐懼和驕傲,想一想吧,你為什麼說謊呢?人為什麼說謊呢?是因為恐懼和驕傲。
在宗教主義當中,你讓邪惡的根在心裏、對神獻身時、對神虔誠時、在信仰中、到教會聚會、禱告、讀經,並且順服等各種情況中得以生長,你使這一切長出邪惡的根。你做這一切事情,只是爲了得到神的愛、別人的愛和自愛而已。
如果你抱這種心態去守律法,舉例說,如果你說實話的真正動機是出於恐懼或驕傲,這個動機也使你欺壓人、操縱人和說謊。有一天,境況會改變的。你或許在良好的環境成長。你或許在很好的教會成長。但有一天境況會改變,你突然發覺自己說謊。你說:「怎麼可能呢?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如果你守律法只是爲了得到神的愛、自愛或別人的愛,而不是去愛神、愛自己和愛人;如果你守律法不是因自己內心已經充滿愛,已經與神建立關係,並且蒙神所愛和接納而去愛,那麼,神的律法只會讓你隱藏自己的真面目,使你壓制和傷害自己,也使你壓制和傷害別人。這就是耶穌要表達的意思。現在你明白為什麼眾人都愣住了嗎?
耶穌正在描繪一種生命的寫照,在這生命中,愛和律法並不互相對立,律法也不會成為壓制。耶穌描繪的是一種律法和愛最終在生命中完全融合的境況。人人都想追求這種生命,但耶穌說:「這生命是這樣的。你必須知道神愛你。你必須已經與神建立愛的關係,已經歷神熾熱的愛和完全的接納,並且以神為樂。
當你因擁有這樣的生命而守律法,即使你只是斷斷續續地守律法,即使你不是完完全全地守律法,也能給你和別人的生命帶來健康和醫治。眾人望着耶穌,說:「你到底來自哪個星球?這不是自由派或保守派的教導、也不是中間派的教導。這不是叫人「定立自己的規則。」不是叫人「遵行所有規則。」也不是叫人「只要遵行這幾條規則。」
這是一種嶄新的行事方式。這段經文你讀過多少次呢?這段經文你聽過多少次呢?人們聽到耶穌說律法是關乎愛,守律法源自一顆愛神的心,律法追求的是愛,他們都愣住了。當我們聽到這番話,我們會說:「真好!」但他們聽到這番話卻愣住了,因為他們明白耶穌的教訓。他們明白了。我們也明白嗎?
第三,得着這生命的途徑。人如何可以得着這生命呢?顯然,這裏有一個問題。我們怎樣纔可以得着這種愛的關係,並且以這關係作為基礎去守律法呢?對我們而言,得着這種關係的唯一方法是守律法。這種情況怎會出現呢?
有趣的是,文士對耶穌說了一些話,這顯示他離神的國不遠了。文士開始明白耶穌的教訓。他對耶穌基督說了一些話,並且在這種情況下得到耶穌基督正面的迴應。耶穌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接着,看看他突然說什麼。他說:「……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文士用了「好的多」這幾個字。在馬太福音第5章的登山寶訓中,耶穌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勝於」和「好的多」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文士要說的是:「我突然明白律法的規定勝於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
這一點很有趣,法利賽人的信念和教訓相當簡單。法利賽人說:「人可以滿足神的要求。你竭盡所能去過良善的生活,但你偶然也會跌倒,怎樣辦?相當簡單。你到聖殿獻祭,並求神赦免。你獻上燔祭和各樣祭祀,就可以彌補不足了。你要竭盡所能去遵行神的誡命,盡力做到八、九成,但總有一、兩成做不到,你可透過獻燔祭和各樣祭祀去彌補不足。你已在神的國裏!」
文士對耶穌說:「等一會兒。這絕對行不通。禰指出律法的內容和動機,但我遠遠達不到標準。根據禰的標準,我是一個自私、自我和沒有愛心的人。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都無法彌補不足,即使我時刻在殿裏獻祭,也無法彌補不足。這要求太高了。我求禰簡化律法的要求,但禰發出這要求。我知道禰是對的。顯然,我們應當這樣生活、守律法和行事為人,但我們找不着門路。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都無法彌補不足。我是失喪的。」耶穌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我們從經文學到兩件事。耶穌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這表明兩件事。第一,你改變了。你不再做一個宗教主義者,不讓道德生活變成邪惡的根,心裏不再充滿恐懼和驕傲,不再因達不到標準而自卑,或因達到標準而自高,其實你只是自以為達到標準或因選擇性地遵行律法而達到標準罷了。
只有一個方法使你不再做一個冷漠、自卑或自高的宗教主義者,使你生命轉化過來,與神建立愛的關係,因而遵守律法,就是你必須承認自己是失喪的。
耶穌說:「要得着完全的自尊,唯一的方法是失去自尊。要得着這份你無法想像的愛,唯一的方法是承認自己不是自己所想的那麼有愛心。換句話說,要得着這份愛,唯一的方法是悔改。你終於明白自己不可能滿足神律法的要求。你看到自己的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這表示你已經在通往神國的路上,但仍未到達神的國。
有一點很有趣。耶穌沒有告訴文士下一步要怎樣做。我為此默想了幾天:「耶穌為什麼沒有這樣對文士說:『我告訴你如何經歷神的恩典』?」耶穌沒有這樣說。無論你是不是基督徒,我想讓你知道,恩典是複雜的。
自由派認為神愛每一個人。我們看到,這是相對主義的觀點,是天真的看法。保守派認為神只讓好人上天堂。這種想法也是天真和荒謬的。有些人說順服神便可以上天堂。這不是真正的順服,只是利用神罷了。這些人行事不是出於愛神,而是出於恐懼和驕傲。
有些人說:「你可以藉着守律法去到神面前,你可以藉着守律法上天堂。」這些人一開始便無法遵行律法。他們所做的一切不是爲了神,而是爲了自己。美國著名神學家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說,宗教主義者和基督徒是不同的,宗教主義者不是全心全意守律法,只是利用神去得着祝福。真基督徒全心全意順服神,只想討神和討人喜悅。
自由派說:「你要定立自己的規則。神愛每一個人。」這種想法太天真。保守派說:「你要過良善的生活,只要你夠好,神便會讓你上天堂。」這種想法也太天真。恩典是複雜的,因為恩典說:首先,你必須看到自己是個罪人。其次,你必須明白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都指向一個終極的祭,它顯明一切燔祭和祭祀都不足。
這場辯論在哪裏發生?馬可福音11章27節記載,這發生在耶穌潔淨聖殿後第二天。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耶穌說這話彷彿聖殿已廢掉了。
祭司長、文士和長老來到耶穌面前,開始爭論起來。他們說:「你仗着什麼權柄作這些事?」雖然耶穌基督沒有直截了當地對他們說:「我告訴你們第二步吧。」但經文的上下文已把第二步顯明瞭。
第二步是:你必須明白唯有耶穌基督為你獻上終極的祭。這終極的祭廢掉一切祭祀和聖殿。我們唯有從十字架看到這種充滿愛的生命完全得以成就。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你知道神是對世上每個人說這話的嗎?神說:「只要你順服我,我必與你同在。」有一次,神卻對耶穌基督說:「只要你順服我,走上十字架,我必把你送到地獄裏。我必因世人的罪而懲罰你。我必這樣做。你要為世人獻上自己。」因此,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呼喊是從地獄發出來的!
神棄絕耶穌。這是「離棄」一詞的意思。神棄絕耶穌,因為耶穌擔當我們的懲罰,祂在地獄裏承受我們本該承受的一切痛苦。耶穌從地獄發出呼喊:「我的神……」耶穌在地獄裏仍愛神。祂愛神不是因祂能得到什麼。祂愛神全因神就是神。
那一刻,你看到歷史上唯一一次有人完全不為任何利益或好處而愛神,不為自身利益,而是爲了神的緣故而順服。耶穌為我們成就這事!那一刻,你看到一個終極的典範,耶穌展示如何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神,而且祂愛人過於愛自己。
耶穌說:「當你明白我所成就的事,你便擁有一位可靠、為你受死的主。最終我能解決你生命中的兩難局面。你想有一位主,但又害怕有一位主。你需要規則,但又不想有規則。我是主,我為你受死,只要你順服我,儘管你不完美,我也接納你。我為你成全律法,你單單着靠恩典而與我建立愛的關係,現在你可以過順服的生活,儘管你無法完全遵守律法的每一條,但仍然被視作滿足了律法的要求。」這是福音的第一步,你說:「我比自己所想的更邪惡。」第二步,你說:「因着耶穌基督,我比我所盼望的更蒙愛和接納。」
第一步把驕傲除去。第二步把恐懼除去。第一步藉着謙卑把驕傲除去。第二步藉着肯定把恐懼除去。你講實話不再是出於恐懼和驕傲。你的心改變了。恩典使你改變。恩典是複雜的。雖然耶穌沒來明確地告訴文士這是第二步,但我相信這是經文要表達的意思。幾乎每個人都經過一個歸信基督的過程。
如果你是基督徒,你總不會完全明白恩典。這是一個過程。你說你明白恩典,但你行事為人卻表現得不相信恩典。你說你相信神接納你,但你行事為人卻表現得要賺取救恩和神的愛。因此你面對各種問題。你總不會完全明白恩典,因為恩典是複雜的。你必須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才明白。
如果你不是基督徒、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基督徒,或正在慕道,想認識耶穌。耶穌說:這是一個人生旅程,經歷這旅程是需要時間的。你要繼續聽道,即使你這個星期只聽到一些教訓,心裏想:「這很有道理,但其他教訓又怎樣呢?」要繼續聽道。你離神的國不遠了。你正在前住神國的路上。這是一個旅程。
明白恩典是一個過程,因為唯有恩典是複雜的。恩典也是簡單的,小孩子都能明白。一個四歲的孩子可以成為基督徒。我看不出四歲的孩子怎能修行佛教八正道,並達致涅槃的境界。我看不出四歲的孩子怎能遵行伊斯蘭教的五善功。但四歲的孩子能夠這麼說:「我明白,雖然我是失喪的,但耶穌已為我受死,我要信靠祂。」
恩典既簡單又複雜。它既是最複雜的道理,又是最簡單的道理,你需要時間去領會。恩典是複雜的。耶穌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只要你領受我所說的話,仔細思想,懷着悔改的心朝着我的恩典邁進,你離神的國不遠了。」我們一同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禰賜下禰的愛子耶穌基督。雖然耶穌基督滿有智慧,也是偉大的夫子,但祂不是藉着祂的教訓來拯救我們。耶穌基督不是藉着祂的話來拯救我們,而是藉着祂的作為來拯救我們。祂不是要我們遵循祂的教訓才拯救我們,而是藉着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來拯救我們。耶穌基督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神,又愛人如己,祂能夠完全擔當我們的罪。感謝天父賜下禰的愛子耶穌基督。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