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 立約與成全
賴建國博士

創22:16~18│《環球聖經譯本》

16耶和華宣告:“我指着自己起誓,因為你做了這件事,沒有留下你的兒子,你的獨一兒子,

17我必定賜福給你,必定增多你的後裔,像天上的繁星、海邊的沙,而且你的後裔將佔領仇敵的城門。

18地上萬國都會藉着你的後裔說自己蒙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有些學者稱“亞伯拉罕之約”和“大衛之約”是“應許之約”,強調神單方面的應許與保證。西奈之約是“行為之約”,強調人的忠誠與順服。但是仔細研讀聖經,會發現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從他蒙召前往應許之地開始,到他遵命獻上以撒,達到巔峯,前後至少四十年。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有新進展,且都有條件及新的應許。神的揀選與人的順服相互呼應,相輔相成。摘要如下︰

一、立約的先聲︰信心呼召與應許(12:1~3)

條件︰離開出生地、父家

應許︰大國、大名、大福二、立約的實行︰信心稱義與獻祭(15章)

條件︰素來相信神的話(13~14章)。因信稱義,遵命獻祭。

應許︰得後裔如天上的星,後裔寄居外地四百年再回來三、立約的更新︰信心軟弱與堅固(16~17章)

條件︰為人正直,行割禮

應許︰改名(代表改變個性,與神的恩相稱),君王的應許(彌賽亞預言)四、立約的完成︰信心巔峯與賞賜(22章)。顯出信心的寶貴,忠心良善。

條件︰獻上兒子、獨子、愛子以撒

應許︰地土、後裔、君王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神與人立約不是一次就完成,而是按照人的信心成長程度,多次印證才得堅立。耶和華以呼召與揀選、賜福與守護、應許與更新的立約方式,多次造就亞伯拉罕,至終使他成為信心之父。你對神的信心是如何成長?

二、耶和華不只與亞伯拉罕立約,後來更主動與他的子孫以撒和雅各更新這約,重複約中的應許,保證與他們同在(26:3~4,28:13~14,35:11~12)。以撒與雅各也以亞伯拉罕之約來祝福他們的兒子(28:3~4,49章)。在立約的課題上,你有什麼反思?對於神確定的應許,神為你定下的心意和計劃,是否更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