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問題;古代的解決方案」系列六、追尋價值觀
提摩太·凱勒

親愛的聽眾朋友、弟兄姊妹,我們今天會研讀詩篇第19篇。請聽我讀出經文:

1諸天述說神的榮耀;

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2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

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3無言無語,

也無聲音可聽。

4它的量帶通遍天下,

它的言語傳到地極。

神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

5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

又如勇士歡然奔路。

6它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

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它的熱氣。

7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

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8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

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

9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

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10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

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11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

守着這些便有大賞。

12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

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

13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

不容這罪轄制我,

我便完全,免犯大罪。

14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

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

這是神的話語。

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其中一期的封面故事談到所謂「價值觀的真空」,封面上有一張憤怒的臉孔,上面寫上「誰的價值觀?」這個標題。我認為那篇文章相當不錯。

讓我引述那篇文章裏的話,文中說,美國社會在過去幾十年瘋狂地追求無節制的個人自由,瘋狂地嘲笑舊有的價值觀,如自制、貞潔、誠實、節儉、謙虛和克己,整個社會彷彿在幾十年狂歡作樂之後,從可怕的宿醉中醒過來,面對着價值觀真空的狀態。

那實在是一個極佳的比喻和景象;描繪整個社會在外面一夜狂歡後,從一場可怕的文化宿醉醒過來。作者說,在1960和1970年代,人們放縱情慾和沉迷毒品,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染上毒癮,懷着不想要的胎兒,而且染了病。在1980年代,人們瘋狂追求物質,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欠了一身債。由於大家都察覺到無節制的個人自由不是建立社會的方法,現在我們面對價值真空的狀態,問題是:我們採用誰的價值觀?這是一個極大的真空。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在此看一看我剛纔所讀的經文,詩篇第19篇。如果你認為聖經對於價值觀的真空所提出的答案只是:「讓我們回到十誡。讓我們回到傳統的價值觀。」那麼你還不知道聖經所給予的答案是何等深入透澈、精細周密。

聖經對於追尋價值觀、對於價值觀的真空,提供了什麼答案?讓我們來看看這篇詩篇告訴我們什麼。它其實蘊藏許多教訓,遠比我要告訴你的多。那個答案應該是顯而易見的。

例如,開首的六節經文談到環境保護主義的議題,以及對這個受造的環境,即是非人手所造的環境,的合宜理解和態度。但我不會討論這個議題。我們會討論這段經文談到的三件事情。

第一,所謂的「道德價值觀」必須建基於普世而絕對的道德標準之上。「價值觀」這個詞存在偏見。《新聞週刊》提出「我們應該採用誰的價值觀?」這個問題時已偏向某個答案,因為「價值觀」是一個主觀的用詞。你藉着評估一些東西的價值,尤其是經濟價值,來衡量它們,而一些東西的價值常是相對於個人而言。

舉例說,這幅畫對你有什麼價值呢?這幅畫對你的價值可能不及對我的價值。因此我們透過拍賣去尋找那個認為這幅畫的價值最高的人,讓他把畫買下來。這就是拍賣了。我總不會競標,因為它對我毫無價值。衡量價值是相對和主觀的,是從情感產生出來的。

在西方社會,「價值觀」這個詞常指到品德方面,我認為其中的原因是自從1970年代初,很多人從學校接觸到所謂的「價值觀辨析」。價值觀辨析假設品德和道德源於情感、感覺和主觀想法。

最近我看到一本關於價值觀辨析的書,這裏有一個練習,你可以跟四年級的學生做。你問他們一些問題。你問:「你最喜歡哪一種冰淇淋?你喜歡酸奶嗎?你認為婚外情是怎麼回事?你最喜歡哪一隊足球隊?」諸如此類的問題。

這裏有什麼假設?這理應是中立的。其實這不是完全中立的。根本沒有所謂的中立。他們是說所有品德和道德都是一樣,就如你到底為巴西足球隊喝彩,還是為英國足球隊喝彩一樣,都是涉及情感的。聖經說:「不。如果這是你的道德價值觀的基礎,你便陷入困境、處於危險狀態。」聖經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耶和華的律法是「......全然公義」。

今天,「義」這個字有自覺優越、瞧不起人的含義。自以為義的人瞧不起人。但在希伯來文,這個字有別的意思。它實際是指一種畫直線的工具。如果沒有直尺,你無法建造一座建築物,三千年前和現在都一樣。直尺是量度的工具。這工具並不靠你自己的判斷。

在很多方面,我們的肉眼、直覺和預感都不能作出判斷。你蓋一座大樓時,不會只看看一個接合處和一個角落,便說:「在我看來,這是直的。」你要有一把直尺。你要有某種標準,那不是你的判斷,而是外在、完美、不變和具體的標準。

你怎樣作出有關道德的決定?你需要一把直尺。你以什麼作為標準?大部分現代人以三個準則來作決定。第一是人們的期望。你怎樣作出有關道德的決定?其他人怎麼想?民意調查說什麼?專家說什麼?我的同輩說什麼?大部分人說什麼?這就是期望。

第二是憑自己的感覺。有一次我從收音機聽到這句話:「如果感覺很好,那就不會錯了。」憑感覺。感覺良好就可以了。,人們作道德決定的第三個準則是其容易程度。很多時候,我們作道德決定不是基於對與錯的標準,而是哪種方式會遇到最少的阻力?哪種方式會遇到最少的對抗?哪種方式是最省力的?

我們按期望、感覺和容易程度來作決定。這不是直尺。你需要更具體的準則來作道德決定,因為期望、感覺和容易程度總是在不斷變化。

有人說:「你不需要一套道德法則。」有一家哲學思想這樣說:「作道德決定時,你只需要愛。」有一個倫理道德學術派系稱為「處境倫理」,是美國學者約瑟夫.弗萊徹(Joseph Fletcher)所倡導的。弗萊徹及其學派認為,人不需要以道德法則或絕對的規則作道德決定,只要憑愛心行事就可以了。這就是你所需的標準。

這並不真確。這不夠具體。如果你遇上某人,他對你說:「每次我的孩子與我頂嘴,我都把他打到皮破血流?」你說:「為什麼?」他說:「嗯,這是愛。我不想我的孩子不受控制。我希望他謙恭有禮。我愛他才這樣做。」你對那個人說:「你如何給愛下定義?」難道你不明白你正在做什麼?你真正承認,除非你有某種明確的法則去定義愛,否則「愛」是一個空泛的字。

許多人都曾以愛為名去撒謊。愛不是標準。感覺不是標準。民意調查也不是標準。什麼纔是標準呢?聖經說,除非你願意把所有的道德價值觀都建基於絕對的道德標準之上,否則你將會全然陷入困境。

聖經說:「耶和華的律法……耶和華的法度……耶和華的訓詞……全然公義。」換句話說:聖經說神的律法,即是十誡,不是一套抽象的理念和行為法則而是描繪神的美德和充滿榮耀的美善;因此,這也是描述人性,以及這位偉大創造主所創造的實況。

讓我舉例說明。你問某人:「你認為說謊是壞事嗎?」讓我說得具體一點,我認識一位女士,她是公立學校的初中老師。校內的孩子們常常撒謊、作弊和逃學。他們的成績很差。他們的人生正走向死衚衕。於是,那位女士想說服他們,說謊是一件壞事。她會怎樣做呢?

有人說:「你告訴人們說謊是不好的,因為這會傷害你的良心。」人們總可以克服良心不安。這些初中的孩子會說:「我知道那個老師是愚蠢的,因為我記得我在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已慣於撒謊,那時候,這常使我良心不安。現在,我完全不會為此而感到不安了。我知道我已克服了。」這位老師該說什麼?她應該說:「你不應說謊,因為說謊是沒有愛心的行為。」但別忘了我們剛纔所說的。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定義什麼是愛。很多人是以愛為名去撒謊。

作為牧師,我多次看到人們在臨終的時候......醫生告訴臨終者的家人:「你的家人快要離世。」但家人卻不會告訴那人。作為牧師,我經常對臨終者的家人說:「你必須告訴他快要離世了。他要安頓他的房子。他必須猶如他快要死了那樣去對待你。」

家人說:「我們不能這樣做。這不是愛心的表現。」換句話說,愛是空泛的。只是說說謊不是愛心的表現並不夠,我無法說服他們。如果我只是說:「因為說謊是沒有愛心的表現」,如果我試圖以此作為依據去說服家人說出真相,我只會徒勞無功。他們可以用任何方式去定義何謂愛。如果我說:「這是違背良心的」,那又怎樣?我只是徒勞無功。

還有另一個例子:「例如我們說:『撒謊是不對的,因為它對社會產生壞影響。』」這確是真的。說謊使經濟不能運作,也使政府不能運作。

這確是真的。說謊對社會產生壞影響。但你認為這麼說對那些初中學生有幫助嗎?我認為那些初中學生只會說:「我直說吧。如果我在下一次的測驗中作弊,人類文明會因此崩潰嗎?別來這一套吧!我必僥倖逃脫。作弊不會造成任何傷害。」

當你的道德價值觀不是建基於絕對的道德標準、神的屬性、事實,而是建基於良知、情感、期望、感覺、容易程度、對愛的空泛概念或社會效用,首先你的理論是膚淺的,無法解釋任何事情。它指出如果人人都說謊,社會就無法運作,但為什麼呢?

聖經比社會理論深入得多。聖經說:「這些理論不奏效,因為神所說的是真理,因為神是說誠實話的,所以,你若是說謊,神所創造的世界便不能運作。由於神是說誠實話的,祂創造了一個現實,當你說謊的時候,你在生活中產生沉重壓力,這將會導致崩潰。這纔是適當和深入透徹的理論。

其他解釋撒謊是錯的理論都不夠深入。它沒有解釋原因。這些解釋並不充分。不僅如此,以其他原則作為道德價值觀的依據實際上是無效的。如果你只是說:「說謊不是有愛心的表現;只會令社會受傷害。」人們不會因此不說謊。

唯一合宜的道德約束是能夠對人說:「神說誠實話,因此,神創造人心、社會和世界,是叫人說實話,如果你不說實話,就如箴言1章18節所說:「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那豈不是一個有力的重點嗎?一個生動活潑的意象嗎?箴言1章18節說:「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

因此,我們不撒謊。基於一個普世而絕對的道德標準,說謊是錯的。這是基於神的屬性和現實,你若是說謊,便是等着流自己的血。此外,沒有其他建立價值觀的依據。人們把價值觀建基於社會理論、情感或感覺。人們只會這樣繼續下去。人們會嘲笑你。所以,聖經說唯一的標準是從神而來的,絕對的道德標準也是從神而來的。這是屬神的。

如果你不承認有絕對的道德標準,你便處於絕望之中。剛纔我提到《新聞週刊》封面寫上:「誰的價值觀?」這標題。那篇文章說由於所有價值觀都是個人的,因此價值觀是相對的。你的價值觀不是我的價值觀,我的價值觀也不是你的價值觀,我們如何建立社會?若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別人是錯的,那麼,我們如何找到一套共同的價值觀,讓社會以此為基礎呢?這是問題所在。

這說法充滿矛盾。如果所有價值觀都是個人和相對的,為什麼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別人是錯的呢?當你說人人都必須寬容,你已提出一個普世的絕對標準,無論人們的感受如何,都必須遵循這個標準。你從哪裏獲得那個標準的基礎?我們幾乎每星期都這樣做,但人們不可能成為一個在道德上的相對主義者。人們不會理性地運作。

人們不想運用邏輯去思考。有人說:「人人都必須建立自己的價值觀。人人都必須得出自己的結論。所有價值觀都是相對的……」在邏輯上,這個人的理論根本站不住腳。你只是問問他:「你是不是說所有的道德規範本身都是相對的,這句話也視乎不同情況決定對錯?你是不是說一切都是相對的,這句話也是視情況而定?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什麼使你免被自己的原則所影響?另一方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便是一句毫無意義的話。這意味着基督信仰可能是真的。」

事實上,道德價值觀必須建基於絕對的道德標準,否則我們活在絕望之中。「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其次,經文不僅告訴我們道德價值觀是建基於絕對的道德標準。

第二,順服神的絕對道德標準不是奴役,而是釋放。經文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現代哲學其中一箇中心思想是順服別人或別的價值體系是一種壓制和奴役。人人都需要自由地塑造自己的一套道德價值觀;因此,必須順服某些東西時是一種壓制。

舉例說,有一篇引文記述德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查考一段經文時說他不明白那段經文。他說:「我不明白那段經文,也不喜歡它。」但馬丁.路德接着說:「我不可以用我的天賦理性去批評或辯解聖經的任何部分。」

現代人說:「這是自殺。學術上的自殺,智力上的自殺。這是道德的奴役。如果有些事情對我來說並不合理或不正確,我就不可受其約束,否則我是被奴役。」

聖經說:「不是的。順服神的絕對道德標準實際上帶來釋放。」聖經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聖經教導我們,常識也告訴我們,真正的自由常在規限之中找到。只有當你找到適當的規限纔得到真正的自由。沒有規限的生活不是自由,卻往往引到滅亡。

舉例說,把一隻麻雀浸在水中會怎樣?讓那隻麻雀在長江暢泳。我們看看那隻麻雀會怎樣。當然,那隻麻雀會淹死,因為麻雀沒有游泳的技能。你若把那隻麻雀從水裏拉上來,會有什麼事情發生?那隻麻雀會恢復生機。牠再次體會自由。你看,那隻麻雀的自由在水中被破壞了,直到你把牠拉上來。你把那隻麻雀放進適當的環境裏,牠便獲得自由。在不當的環境中,牠失去了自由。

讓我問你一個問題……在非洲的北極熊,與金星上的一個慢跑者有什麼共同之處?他們都快要死亡。為什麼?因為他們都在不當的環境中。想像一下,那個慢跑者在金星慢跑,那裏充滿氨氣,他的肺部不是為適應金星的大氣層而構造的,北極熊也不能適應高溫,即使在陰涼處也不行,他們都快要死亡。當他們走出那個環境,他們便恢復生機。把他們放在適當的環境裏,他們便恢復生機。

我與一位女士交談,她說多年來她在事業上一事無成。她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常為工作而感到惱怒。最後,她開創自己的事業,一切都改變了。她是一個創業者。這是她的精神。她在別人之下工作會動怒。她在諸多限制之下會被激怒和受到挫折。她適合做個自僱人士。那是真正讓她起飛的環境。

你看到嗎?這一切有什麼共同點?在非洲的北極熊、受僱的創業者、金星上的慢跑者、水中的麻雀都不能獲得自由......直到他們找到適當的規限。對於麻雀來說,牠必須離開水面才獲得自由。北極熊必須離開炎熱的地方。創業者必須離開大企業。除非你知道怎樣作出限制,否則你沒有自由。除非你找到適當的規限,否則你沒有自由。

若說自由就是身處於沒有任何規限的境況,這是不合理的說法。讓我告訴你,若這說法在物理境界上是真確的,在職場上也是真確的,這樣在屬靈上更應該是真確的。聖經說,只有一個適當的環境能讓你在屬靈方面和個人方面都擁有一個人理應具備的一切,就是有神的誡命。經文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你需要以神作為你的道德權威,你需要神給你規限使你復興起來。

許多人可以這麼說:「除非我不作神的律法所禁止的事,除非我遵行神的誡命,否則我的婚姻關係不會修復過來,我的工作生活不會重振起來,我的自尊不會得以恢復,我的心靈也得不到復興。」耶和華的律法全備。第二點是,當你順服絕對的道德標準,這些標準不會帶來破壞,而是使人得自由。

首先,你所謂的道德價值觀必須建基於絕對的標準,那些絕對的道德標準不會帶來破壞,而是使人得到自由。這篇講章有三個重點。你剛纔已聽過兩個重點了,直到現在,我們可能以為經文是說追尋價值觀的方法就是回到古老的十誡那裏,並且回到傳統的價值觀那裏。我們的社會要回到那裏。這就是這段經文所說的嗎?這就是整部聖經所說的嗎?這就是我要所說的嗎?不是。

第三,除非神的律法,以及神的絕對道德標準,在你的生命裏發揮正確的功用,否則它們只會摧毀你。請細心聆聽。直到現在,我只是指出神的律法是真實的,也是必需的。神的律法是真實的,所以你必須順服神;神的律法是必需的,所以你需要順服,但這不是如此簡單。我要告訴你,你可以讚賞神的律法,愛慕神的律法,順服神的律法,而且遵守神的律法,但你若不明白律法理應發揮的功用,它只會摧毀你。

合唱團指揮知道某個歌手很出色,擁有極大的天賦,但如果這個歌手沒有在合唱團中發揮合宜的功用,他會破壞整個表演。一個好的教練知道某個球員具有極大的天賦,但如果這個球員沒有在球隊中發揮合宜的功用,球隊的排名便會落到最低了。我要告訴你,你可能喜愛神的律法,也嘗試順服神的律法,但如果你不明白神的律法理應在人的生活中發揮什麼功用,它可以摧毀你。

讓我來指出神律法的功用。你必須退後一步,仔細地看詩篇第19篇整篇經文。頭六節告訴我們,如果你只是仰望諸天,你看見太陽、月亮和星星,它們都告訴你有一位神。有一首詩歌的歌詞寫道:「你若觀看太陽、月亮和星星」,然後最後一句說:

在理性的耳中歡喜, 併發出榮耀的聲音; 它們照耀中永歌唱, 神聖之手創造我們。

詩篇19篇1至6節說,你若聆聽,即使無言無語,太陽、月亮、星星和浩瀚的穹蒼都告訴你,在這一切背後,有一位偉大和榮耀的創造者。但詩篇第19篇告訴我們,大自然所帶給我們的自然啟示不足以讓我們親自認識神。在希伯來原文中,這段經文更是令人驚歎。

在希伯來文聖經,在頭六節經文裏,神的名字是「以羅欣」(Elohim),譯作神。在最後八節經文裏,即第7節至14節,神的名字是「耶和華」(Yahweh)。這意味着什麼?「以羅欣」是對於神的一個通用的名字,意思是那一位神聖和偉大的。但「耶和華」這個詞是神在燃燒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時的名字,使人可以認識祂。

這好比你對某人說:「教授,你好」或「博士,你好」,那人說:「不,你稱呼我阿漢好了。」當你說「你叫我的名字好了」,你就是說:「我想與你建立關係。我不想你只是認識我是那位教授;我想成為你的一個朋友。」在第1至6節裏,詩人再三使用「以羅欣」這個字,意思是:

「你看見月亮星宿,你運用理性推斷出有一位神,這是好的,但這永不會讓你親自認識神。如果你想親自認識神,你必須查考律法、神所啟示的話語和先知的書。你要藉着神的律法認識神。」因為詩人在第7至12節說:「如果你想親自認識耶和華,你必須查考全備、公義的律法。」

不但如此,你看到人察看事物的心理次序。頭六節經文說:「你仰望天空,你從一般事物中看到神,但你總不會親自認識祂。你查考神的話語,你便看到祂是多麼聖潔和完美。」但看看第12至13節,詩人突然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 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

你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嗎?這樣的事也常發生在你身上。這種情況我見過無數次,你越是查考神的律法,嘗試認識神,你便開始醒覺,說:「我需要神,我的生命需要神。我需要信仰。我需要生命力。」許多人有普遍的信仰,或者他們沒有什麼宗教信仰,但後來因着種種原因而突然察覺到自需要神,說:「我的生命需要神。這比我所擁有的一切更重要。」於是人們開始到教會去,並且讀聖經,認識聖經的教訓。

你讀到聖經的教訓,例如:「要慷慨,要誠實,要有愛心,要憐憫,要謙虛,要有智慧,要溫柔,要有能力,要和譪可親,要勇敢……」你讀到這一切,心裏說:「是的,是的」,但這開始使你感到氣餒,使你感到疲累。這正是在詩人身上發生的事情。詩人查考律法,他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全然公義,發出亮光。」你突然說:「但是等一等。我並不完美,也不公義。我感到困惑。」神的律法總是使你這麼想。

首先,我要告訴你這是好的,這正是神的原意,神的律法在你生命中第一個功用,就是使你陷於這種境況。你應該有這種感覺,因為基督信仰是給那些道德敗壞的人,也只是給那些道德敗壞的人。你明白嗎?耶穌在路加福音5章32節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

這是什麼意思?詩人說,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個義人,你查考神的律法時說:「我遵從神的律法。我一生都遵守神的律法。我一直都遵守十誡。」如果你查考神的道德律法,沒有因此感到困擾;反倒覺得自己是個義人,不是可怕的罪人;如果你覺得自己很有道德,並非道德敗壞的人;那麼,你不是基督徒。耶穌說:「我不是為那些自以為義的人而來。我不是為那樣的人而來。」

基督信仰是給道德敗壞的人,也只是給那些知道自己道德敗壞的人,你發現自己是這樣子,因為律法進入你裏面,使你感到困擾。你看到神的律法有什麼要求,這是好的。你說:「當然,我們應該如律法所說的慷慨施予、滿有憐憫和恩慈當然,我們應該如律法所說的做個誠實和有原則的人。但我不是這樣,我也永遠不會這樣。」

這是好的。除非律法使你這麼想,否則律法只會把你殺掉。如果律法使你沾沾自喜,這意味着你沒有很仔細地查考律法。如果我們看不到自己是道德敗壞的,並且心裏想:「我是一個相當不錯的人;我按照十誡和道德規條去生活」,那麼,你還沒有仔細地查考那些誡命和律例,它們會使你窒息,除非神的律法在你的生命裏發揮正確的功用,否則你將會被摧毀。

神的律法第一個功用是給你顯明你是一個罪人。保羅在加拉太書第3章說:「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律法的功用是向我們表明,我們所需要的,正是在詩篇第19篇所發生的。正如詩人查考神的律法,並且說律法是全備和美好的,然後詩人突然在第12節說:「我的天啊!我滿有瑕疵和錯失。」然後在詩篇第19篇的結尾,詩人呼求什麼?他呼求救贖主。這是律法的功用,就是說:「你是道德敗壞的人,你需要救贖主。」

這是神的律法的第一個功用。神的律法在你生命中發揮這功用嗎?神的律法第二個功用,是促使你看到耶穌為你做了什麼。律法應該令你看到救贖主。這就是詩篇第19篇所做的。它促使你說:「我需要救贖主。」請聽我讀出加拉太書4章4至5節。這兩節經文的教訓足以讓你一生都靠此而活。

加拉太書4章4至5節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何等美妙的經文!「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基督徒以獨一無二的方式去讀神的律法。

你是這樣讀神的律法嗎?當你看到神的律法所說一切美善的事......例如要慷慨、勇敢、謙虛、有愛心、有智慧、溫柔、和譪可親等,這都是奇妙無比的。基督徒讀到這一切,說:「我的救主已成就這一切。祂已為我成就這一切。祂生在律法以下,這意味着祂是對律法負責,祂完全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以致我們不是去賺取,而是領受兒子名分的權利。我的救主活出我該活出的生命,祂擔當我該受的刑罰。」

我們都知道自己應該是完美的。請聽我說。你知道這一點。這是真實的心理感受,在基督信仰的福音以外,只有兩種方法去應付這現況。第一種方法是試圖壓制這種感受,摧毀自己對道德的敏銳性,並且說:「沒有人是完美的。我比大多數人都好。」你嘗試壓制這種追求完美的感受。你要摧毀自己對道德的敏銳性。這是其中一種方法。

另一種方法是讓這現況推動你,以致你必須擁有完美的身體、完美的關係、完美的紀錄、完美的工作,在完美的家裏生活,享受完美的時刻等等。你透過兩種方法去面對這真實的心理感受。你可以嘗試摧毀自己對道德的敏銳性,也可以任由它把你摧毀。還有另一個方法:只有基督信仰並不淡化這種自知應該完美的真實心理感受,而是着手處理它。

福音就是:你絕不可依靠自己的行為,包括你正在做、能夠做、將會做,或已經做了的事情,而是說:「主啊,因着禰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所作的一切,求禰完全接納我。」耶穌基督成全了律法。當你查考神的律法時,你看見耶穌基督已成就一切。律法在你生命中發揮這功用嗎?你是這樣讀神的律法嗎?首先,神的律法使你感到困擾;其次,神的律法告訴你,耶穌已為你成就一切;最後,神的律法向你展示如何討神喜悅。

想一想吧。律法的目的不是通往天堂的階梯:「如果我做這些事情,神便會恩待我。」律法的目的不是務實的:「如果我做這些事情,神便會幫助我。」不是這樣的。如果這就是律法在你生命中發揮的功用,它只會把你壓碎。不。但你若明白律法的目的,首先是讓你看到自己是道德敗壞的,其次是讓你看到耶穌為你成就的一切,然後,當你知道耶穌為你所成就的事,並且接受耶穌為你的救主,律法便向你展示如何討神喜悅。

讓我這樣說吧。你是如此知道自己墮進愛河裏:你開始體會對方的渴望,什麼事情會令他感到高興,以及他想得到什麼,這成為指令。啊,這並不是強逼的。你渴望找出那些事物來。你想知道什麼能取悅你所愛的人。你想知道什麼能使你所愛的人歡喜。

當你找到了,他的願望便成了指令。當你墮進愛河裏的時候,你體會到令你所愛的人感到快樂的事情,成為指令,並且你喜歡實現那些事情。你是如此知道自己墮進愛河裏:當你令對方感到快樂,比自己得到快樂,更使你感到快樂的時候,你知道自己正在愛河中。

它是這樣運作的:舉例說,男士們,如果你與你的妻子相愛,你的妻子可能會要求你做一件你不喜歡做的事情,但如果你令你的妻子感到快樂,比你自己得到快樂,更使你感到快樂,那麼,你會做那件事情,當你這樣做的時候,你會發覺你使你的妻子感到快樂,所帶給你自己的快樂,比做那件事情所帶給你的不愉快感覺大得多,因此,你會發覺當你這樣做的時候,你改變了。

當你開始發現使人感到快樂所帶來的那種樂趣時,有兩件事情發生,第一,你改變了,第二,你們的關係深化了。你與神的關係也是一樣。神的律法是什麼?神的律法列出討神喜悅的事情。你渴望與神建立關係嗎?為何你應該遵行聖經的教訓呢?

為何你應該遵守十誡呢?為何你應該認罪呢?為何你應該在生活各方面竭盡所能去努力成為聖潔?不是爲了上天堂,而是因為你想更認識神。律法的目的是使你可以更親密地認識神。律法的目的是使你因帶給別人快樂而令自己感到快樂,這是最大的樂趣。

很多時候,我對我的孩子說:「我愛你。每當我看着你,我感到我的心涌出喜樂和愛。我想永遠在你身邊。無論你做什麼,我總不離棄你。不管你出了什麼問題,我都希望你來到我這裏,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即使你不來告訴我,我都會在那裏等你。我會為你做任何事。我甚至會為你死。讓我們永遠是朋友。」

當然,當我這樣做的時候,我的心突然打開,我散發出愛,我的孩子也散發出愛。這是很棒的經驗。可是,當我的孩子不服從我的時候,我無法做到。天父渴望把這種愛傾倒下來,祂渴望把這確據倒進你的生命中,可是,除非你順服天父,否則祂無法做到。

親愛的弟兄姊妹,順服神有何目的?是爲了認識神。不是操縱神,不是按鈕去使神做一些事情;神已願意為你做成就一切。神說:「順服我,以致我們可以成為朋友。順服我,以致我可以成為禰的父親。順服我,以致我可以隨己意把我自己倒進你裏面。」

神的律法對基督徒和不信的人是兩碼子的事。不道德的人藐視神的律法。道德之士害怕神的律法。基督徒卻喜愛神的律法,律法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我們一起祈禱。

親愛的天父,求禰幫助我們明白律法的真正目的。天父啊,律法不會把我們壓碎。律法不是一本厚厚的書,壓在我們的胸膛上,使我們窒息,使我們被壓碎。相反,律法使我們因帶給別人快樂而令自己得到快樂。這是我們預備自己去接受禰的愛的途徑。我們藉此認識禰是我們的天父,也是我們的良友。

求禰幫助聽眾朋友明白怎樣尋找價值觀。這不只是藉着愛慕和服從禰的律法,而是看見禰的兒子耶穌基督愛慕禰的律法,並且替我們服從律法,以致我們現在不是受律法的約束;而是律法反受我們的約束。現在,我們不是律法的奴僕;律法反成了我們的奴僕。現在,律法成為我們令天父的心得到喜樂的途徑。這都是真確的,我們為此感謝禰。求禰讓我們充分認識這真理,使我們成為我們理應成為的人。。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