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18:1~8│《環球聖經譯本》
1耶穌對門徒講了一個比喻,教導他們必須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他說:“某城裏有一個法官,不怕神,也不尊重人。
3那城裏有個寡婦不斷來到他那裏,說:‘求你給我伸冤,向我的對頭討還公道!’
4他拒絕了一些時候,後來心裏說:‘我雖然不怕神,也不尊重人,
5只因這寡婦一直來麻煩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不斷地來,最後把我弄得精疲力竭。’”
6主說:“你們聽聽這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
7神所揀選的人晝夜向他呼求,難道他竟會不給他們伸冤嗎?難道神會耽誤他們嗎?
8我告訴你們,他會趕快給他們伸冤。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果真會見到這種信心嗎?”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耶穌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去的途中,為門徒描繪“神的王國來臨時的情形”,但他們不知道在哪裏會發生什麼事。耶穌用諺語告訴他們:“屍體在哪裏,鷹就會聚集在哪裏。”(17:22~37)。然後,耶穌教導他們,在神的王國來臨之前,“必須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在本章,路加記載了耶穌先後對門徒和某些“自恃是義人而藐視別人”的人講的兩個比喻,教導他們為什麼禱告和怎樣禱告。這都是路加福音獨有的。
耶穌曾教導門徒如何禱告(太6:9~13;路11:2~4),聖經中也有許多禱告的範例,特別是約翰福音第十七章中的主禱文,但是沒有規定禱告的次數,只有強調禱告要“恆切”(羅12:12;西4:2~4,這裏和帖前5:17等)。這個比喻中,耶穌用寡婦不斷去找那個法官和“一直來麻煩”他,表現她恆久祈求的“信心”,鼓勵門徒要“常常禱告”。就連那個“不怕神,也不尊重人”的不義法官最終都能為寡婦伸冤,更何況創造並拯救我們的主!“神所揀選的人晝夜向他呼求,難道他竟會不給他們伸冤嗎?難道神會耽誤他們嗎?我告訴你們,他會趕快給他們伸冤。”只要我們飢渴慕義,奉耶穌的名向神祈求,祂就會按照神聖旨意,“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思意念”(腓4:6~7),應許我們的禱告。即使暫時延遲,我們的屬靈生命也會得到滋養,與祂的關係也會更加緊密。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神是人類最高的審判者和最公義的法官。“他來要審判這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真理審判萬民。”(詩96:13,參太25:31~36)你若遇到冤情,如何求神“給我伸冤,向我的對頭討還公道”?
二、聖經中有許多關於“禱告”和“信心”的教導(羅12:12;西4:2~4)。你是否意識到,恆切的禱告可以堅定信念,堅定的信念也會使禱告更加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