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 “免得他們也來到這受刑的地方”
王漢川博士

路16:19~31│《環球聖經譯本》

19“有一個財主,身穿紫色袍和細麻衣,天天奢華宴樂。

20又有一個乞丐,名叫拉撒路,滿身是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3財主在陰間受刑,舉目遠遠望見亞伯拉罕和他懷裏的拉撒路,

24就喊着說:‘我的祖宗亞伯拉罕啊,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

25可是亞伯拉罕說:‘孩子,你要回想你生前怎樣享過種種福樂,拉撒路也怎樣受過種種痛苦;現在他在這裏得到安慰,而你卻在受苦。

26不但這樣,我們與你們之間,一道深淵已經設定……’

27財主就說:‘我的祖宗啊,那麼求你派拉撒路到我父親家去,

28因為我有五個兄弟,他可以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受刑的地方。’

29但亞伯拉罕說:‘他們已有摩西和眾先知,讓他們去聽從吧!’

30財主卻說:‘不!我的祖宗亞伯拉罕啊,如果有一個人從死人中去到他們那裏,他們就會悔改。’

31亞伯拉罕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眾先知,就算有一個人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聽勸。’”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在耶穌的所有比喻中,只有這個乞丐有名字——拉撒路(意思是“神已幫助”),而且與馬大和馬利亞的弟弟同名(約11:1~12:17)。路加福音這個獨有的故事還有其他深刻寓意。

一、那個財主和乞丐的關係絕非偶然,而是神的安排。“神定萬事各按合宜的時候……”(傳3:11)。那個財主並未領悟神自始至終的作為,而是“天天奢華宴樂”。他對放在他家門口、滿身是瘡的乞丐毫無憐憫之心。結果他死後“在陰間受刑”,而拉撒路生前雖然只能“渴望得到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屑充飢”,但死後“蒙天使送到亞伯拉罕的懷裏”(16:21~22),在一種親密關係中得享安息,“得到安慰”。

二、財主最終有所悔悟,求他的祖宗可憐他,減輕他的痛苦;但語氣中仍有叫拉撒路去服侍他的意思(16:24)。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代下20:7:賽41:8;雅2:23),也是“信心的偉人”(來11:8~10)。他為那個財主指出了兩種現實及其原因,叫他明白神在他們之間設定了一道深淵,人無法跨越。

三、財主再次請求亞伯拉罕派拉撒路為他當差,去警告他的五個兄弟。耶穌藉着亞伯拉罕之口,指出財主象徵的法利賽人拒絕“聽從摩西和眾先知”(即聖經,24:25~27),只求“一個人從死人中復活”去做見證;但是即使耶穌把許多神蹟都顯給他們看,他們也不會聽勸。這也是耶穌對所有不信之人的警告!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那個無名財主生前一味追求享樂和安逸,對窮人毫無憐憫之心;死後即使“在陰間受刑”,還奢望對乞丐頤指氣使。他為世人提供了什麼教訓?

二、耶穌不但為人類帶來救恩,而且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但在當時遭到許多頑梗之人拒絕。耶穌親口說:“那些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有福了”(約20:29)你如何幫助那些還沒有信主的人認識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