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你要在外面預備材料,在田間為自己準備齊全,然後才建造你的房屋。
28不可無故作證反對鄰舍,也不可用嘴脣欺騙人。
29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所做的報復他。」
今天要思想的三句格言是單句,即三句都是獨立的語句。第28和29兩節看似對句,是有關與鄰舍的關係;而27至29節可以說是箴言組合,是智者將生活的三方面,就是工作、家庭以及鄰居連在一起談論。第27節指出有三個不同的場所,談及外面、田間和房屋,是從室外進到室內。智者強調在建造之前,要「預備材料」及「準備齊全」。在這裏,經文兩次提及要做好安排、計劃,做足籌備的工夫。當事前安排都準備就緒,接著就是著手建造房屋。對於所建造的,各譯本有不同的取向,有說是建造居住的「房屋」(和修本及新譯本),或是建立「家室」(呂振中譯本)。而現代中文譯本則這樣翻譯:「…然後再建造房屋,成家立業」包含了建造房子和建立家庭。因此,學者認為這節是鼓勵讀者不單隻做事要有周全的計劃,且要定立優先次序。智者指出,準備的工程必須做好,不要急於進行一些沒有充分預備的事情。智者勸勉人對外要努力工作;而對內則要建立婚姻家庭。
另外,我們發現智者在第28和29節用了三個「不可」。第一個是「不可無故作證」,這與昨天的24-25節情景相似,就是在法庭中,做見證是基於事實、理據、和確實知道緣由。這種無故作證的舉動,可能帶給當事人不便,嚴重的話將傷害了別人。第二個「不可」是「不可用嘴脣欺騙人」,這包括直接說謊、誤導人、講閒話、製造謠言等等。這些不真實的話及有意無意的流言,會帶來社區的不和,及人與人之間的敵意。
智者知道受害人的心情及激動,於是用「以牙還牙」方式作出迴應。故此,第三個「不可」在第29節指出「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所做的報復他」。「不可報復」或不要「以惡報惡」(廿22)是箴言多次提及的主題和教導。這裏指出當遭遇不公的對待時,不應自行報復,而是交託給神,由神追討惡人惡事,因為,審判是神的作為 (參十七21和廿二6,十九7、22)。在聖經中,記載了一些向人報復的例子,例如參孫爲了報雙眼被挖之仇,選擇與敵人同歸於盡 (士十六28);此外,押沙龍為受辱的妹妹出氣,而殺了同父異母的兄弟 (撒下十三22-28)。這兩個例子說明了當人心中充滿報復的念頭時,可能會失去理智,做出傷害他人的舉動。
反思
在人生的優先次序中,追求事業成功與建立家室,孰輕孰重,你如何平衡和拿捏?
參孫和押沙龍的事件給讀者引以爲鑑,一時衝動可能做了遺憾終生的事,你如何應對事情來回應,不是被動式反應 (reactive),而是深思熟慮 (proactive)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