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約櫃運到耶路撒冷
何啟明

經文:撒母耳記下六1-11 (參六1-23)

1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共三萬名。2大衛起身,和跟隨他的眾百姓前往,要從巴拉‧猶大那裏將上帝的約櫃接上來;這約櫃是以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的名所命名的。3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山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裏擡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4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山岡上亞比拿達家裏擡出來,亞希約在約櫃前行走。5大衛和以色列全家在耶和華面前,隨着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鈸、鑼跳舞。6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約櫃。7耶和華的怒氣向烏撒發作;上帝因這冒犯在那裏擊打他,他就死在那裏,在上帝的約櫃旁。8大衛因耶和華突然衝出撞死烏撒就生氣,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9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到我這裏來呢?」10於是大衛不願將耶和華的約櫃接進大衛城他自己的地方,卻轉送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11耶和華的約櫃停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

大衛要將約櫃運回耶路撒冷,為以色列人在軍事、政治及宗教上展開新的一頁。非利士人曾擄掠約櫃,耶和華懲罰他們,因而約櫃輾轉停留在基列耶琳約二十年(撒上六1至七15)。約櫃是耶和華同在的象徵,這搬運過程分為兩個階段,中間加插了烏撒被上帝擊殺、約櫃停留在俄別‧以東的家三個月的事件。這段敘事以對稱結構(Symmetrical Construction)表達:A.大衛嘗試運送約櫃失敗(1-5).B.懲罰烏撒(6-11)。A’.大衛運送約櫃成功(12-19).B’.懲罰米甲(20-23)。我們在運送約櫃的事上認識三位人物對上帝的態度及從上帝的迴應去認識祂的屬性。

投入敬拜的大衛:古代帝王會為他們所膜拜的神只建造殿宇,來樹立王位的合法性。約櫃既是耶和華同在的象徵,大衛作全以色列的君王,將它搬到耶城是順利成章的舉措。大衛以感恩和尊敬的態度來迎接約櫃:他穿着的是有外袍遮蓋的細麻布以弗得(14a節;代上十五27),像撒母耳一樣 (撒上二18-19)。因此,米甲說他在使女面前露體(20b節),並非事實。大衛扮演君王祭司的身份,將牛和肥畜獻祭給耶和華,更喜極忘形地極力跳舞,全情投入的敬拜上帝。他像以色列人「瞻仰上帝,又喫又喝」(出二十四11b),在威嚴的耶和華面前戰驚而快樂。

悲慘收場的烏撒:烏撒因為牛失前蹄,上前扶牛車而遭上帝立刻的擊殺。上帝如此嚴厲必定令現今的讀者咋舌喫驚。摩西律法早已規定約櫃是由祭司用槓擡的,而非用牲畜拖車運送(出二十五24-25),更重要的是任何人都不可接觸及觸摸約櫃,否則必定死亡(民四15)。這次以色列人用了一輛新車(3a節),仿效了非利士人用車運送的方法(撒上六7-8),他們在運送的方法上已經是違背了上帝的命令。他們以為用昔日最先進、最好的運輸工具運送約櫃是對上帝的尊敬,可是,他們卻是用錯誤的方法去做對的事。烏撒和亞希約既是祭司亞比拿達的兒子,必定知道運送約櫃的條例。烏撒被擊殺,就像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即非法的、未經授權的)(利十1-2)、亞幹拿了當滅的物(書七章),及亞拿尼亞和撒非拉欺哄聖靈(徒五1-11)等,同樣是干犯了聖潔的耶和華而遭到悲慘的收場!上帝是聖潔的,我們也要成為聖潔。

心有不甘的米甲:米甲見到大衛在耶和華面前狂歡跳舞,「心裏就輕視他」(16b節)。米甲一生坎坷迂迴,身不由己,命運由別人安排擺佈。大衛願用一百非利士包皮迎娶她(撒上十八25-27),掃羅卻將她給了帕提(又名帕鐵)為妻(撒上二十五44)。大衛最終再認領她迴歸自己懷抱中(撒下三13-16)。因此,米甲心底裏可能仍存苦澀怨恨,亦可能是她不想丈夫大衛在公眾面前表露無遺,有失君王體統而嘲笑大衛;但最有可能的是她仍心有不甘,未能接受大衛取代了父親掃羅王位的事實。敘事者特意三次用「掃羅的女兒」(202023節),而不用大衛的妻子來稱呼米甲可略見端倪。米甲用諷刺、輕視的語氣跟大衛說話,大衛的迴應是耶和華已揀選了他為以色列之君(21節),還有米甲「直到死的那日沒有孩子」(23節)的敘述,都顯示米甲與大衛的對話核心是關乎王位承傳一事。連掃羅的女兒都沒有孩子,就間接說明了掃羅家已完全消失在歷史長廊中。上帝有絕對的主權,我們應存心順服,甘心接受祂的安排。

思想:

三位人物在約櫃運送的事件上顯示上帝的屬性:祂是配得尊敬和讚頌、祂是聖潔不可侵犯,更重要的是祂有絕對的主權揀選僕人服侍祂。上帝哪一方面的屬性最觸動你呢?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