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我得罪耶和華了!
何啟明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二7b-15a

7b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我救你脫離掃羅的手;8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妃嬪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若還嫌少,我也會如此這般加倍賜給你。9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做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用刀擊殺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子為妻,借亞捫人的刀殺死他。10現在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因你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子為妻。』11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災禍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你身邊的人,他要在光天化日下與你的妃嬪同寢。12你在暗中做那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在日光之下做這事。』」13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14只是在這事上,你大大藐視耶和華,因此,你生的孩子必定要死。」15a拿單就回家去了。

讀者心裏可能會感到奇怪,大衛犯了如此嚴重的罪行,違反了十誡中的三條誡命,為何他仍被稱為「合上帝心意的王」(撒上十三14徒十三22)呢?大衛坦誠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13節)。掃羅也曾向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違背了耶和華的指示和你的命令」(撒上十五24)。掃羅與大衛同樣行了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令上帝極不喜悅(撒上十五19撒下十二27b)。為何上帝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並將他的國賜給另一個比他好的人(撒上十五26、28),而先知拿單卻對大衛說:「耶和華已除去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十二13b)呢?一言以蔽之,掃羅犯罪後仍遮掩過錯找藉口解脫;大衛卻為罪痛悔、承認過犯並決心離棄罪惡。

詩篇五十三篇是大衛的悔罪詩;大衛承認自己的罪常在他面前,他犯罪是得罪了耶和華上帝(34節)。他更深深體會自己是在罪孽裏出生、不敢掩飾自己的過犯,在上帝面前存着一個憂傷痛悔的心(17節)。這篇詩表達了大衛當時的迴應。詩篇第三十二篇表達了大衛蒙赦罪得釋放的感受。「過犯得赦免,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耶和華不算為有罪,內心沒有詭詐的人有福了!」(詩三十二1-2)。

大衛因承認自己的過犯,是藐視耶和華的誡命、得罪了上帝,耶和華就寬恕他,除去他的罪。但大衛仍要接受上帝的管教,承擔罪的後果。有云:「你在板上釘了釘子後,你可能會將釘子移除,但釘孔仍然留下。」照樣,罪得赦免,但罪果仍會如影隨形。大衛即時的報應是他與拔示巴行淫所生的孩子必定要死(14節)。

懲罰何止如此?大衛餘下20年證實了拿單先知宣告的刑罰所言不虛,他往後餘生確實是永無寧日!上帝藉拿單給大衛的信息可分為三部份:1.描述上帝過去如何恩待大衛(7b-8節);2.列舉了大衛所犯的罪(9節);3.宣告上帝的審判(10節)。其中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刀劍必永遠不離開大衛的家(10a節)。動盪與悲劇緊隨大衛的家,他的三個兒子都死於暴力之中:押沙龍因胞妺他瑪被暗嫩姦污,為妺報仇殺了暗嫩(撒下十一28-29);押沙龍背叛大衛,最終被元帥約押所殺(撒下十八14);及所羅門殺了同父異母的兄弟亞多尼亞(王上二24-25)。第二,大衛在暗中犯的罪,必會在日光之下得到報應,讓以色列人看見,在眾人面前蒙羞(12節)。

大衛後來因押沙龍背叛逃離耶路撒冷時,押沙龍故意在屋頂上支搭帳棚,在眾人眼前與大衛的妃嬪親近,使大衛公然受辱。大衛日後所面對的是無數頭痛、羞恥、怨恨、悲劇,全因一次魯莽愚蠢的決定。

思想:

大衛知道自己違背耶和華的話語而感內疚,認罪悔改,得蒙赦免。讓我們在大衛犯罪、認罪及承受罪的後果的背景下,再次默想主耶穌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b)這句話對你我有何意義?有何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