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 無法無天
葉鬆茂

經文:約翰一書 3:4-10

凡犯罪的,就是做違背律法的事;違背律法就是罪。 你們知道,基督曾顯現是要除掉罪;在他並沒有罪。 凡住在他裏面的,不犯罪;凡犯罪的,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孩子們哪,不要讓人迷惑了你們;行義的纔是義人,正如基督是義的。 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爲了要毀滅魔鬼的作為。 凡從神生的,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所生的。 這就顯明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凡不行義的,不是出於神,不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

使徒約翰在此清楚描繪世人有兩大敵對的陣營,也可以說是兩個家族或兩個大家庭,一邊是神的兒女,另一邊是魔鬼的兒女。魔鬼這個大家庭的主要特徵就是犯罪「違背律法」,不是偶爾違背某一條律法,而是持續在一種無法無天(lawlessness)的狀態。似乎當時教會中有人「迷惑了你們」(3:7),宣稱這種無法無天的狀態是正常的,是沒有問題的。同樣一批人亦可以宣稱自己沒有犯罪 (1:8),方法是通過各種玄妙的、似是而非的哲理,把各樣不道德的事情說成是正常的、沒有問題的,甚至是正面的。於是他們就一邊活在無法無天的狀態中,另一邊卻理直氣壯地宣稱從來沒有犯罪。

使徒約翰清楚表明信徒作為神的兒女有「神的道」在他裏面, 原文直譯「神的種子」,是比喻一種跟從神的生命力量和生活法則。所以我們「不犯罪」,也「不能犯罪」,意思是我們不會處於一種持續犯罪(keep on sinning)的情況中。基督顯現來到世間就是要「除掉罪」,即是向敵對陣營宣戰,「要毀滅魔鬼的作為」。這些描述,都是要令我們明白,兩大陣營之間,沒有任何妥協空間,我們倘若停留在無法無天的犯罪狀態,其實已經選擇了魔鬼的陣營。

思想:

倘若今天有人在社交媒體稱呼你為「魔鬼的兒女」,你會有什麼反應?會十分憤怒嗎?會馬上反駁嗎?使徒約翰說,如果你今天容許自己持續犯罪離開神的要求,其實就是無法無天,你就是「魔鬼的兒女」。你今天在哪個陣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