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 被擄神學
高銘謙

經文:結三十九21~24

21「我要在列國中彰顯我的榮耀,萬國就必看見我怎樣把手加在他們身上,施行審判。22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23列國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他們得罪我,我就轉臉不顧他們,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使他們全都倒在刀下。24我照他們的污穢和罪過待他們,轉臉不顧他們。

經文由三十九章21節開始,便把焦點放在被擄迴歸的以色列民身上,21~24節說明被擄神學,25~29節說明迴歸神學,我們會分兩天來默想。

以色列民被擄,使耶和華的聖名被褻瀆,這是因為他們分散在列國時,別人就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子民,卻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結三十六20)這似乎說明耶和華言而無信,背棄了自己的子民,把他們由神的土地當中擄出來,可是,以色列民被擄的真正原因,幷不是因為耶和華背信棄義,而是因為以色列民違反神的律法,背棄了盟約。因此,神要恢復自己的聖名,並要藉歌革的事件來向列國顯出自己的榮耀,也要顯為聖。

這樣,列國終於能明白以色列民被擄的真正原因,這原因記載於三十九章21~24節當中。23節說明列國的人都必知道以色列民被擄是因為百姓的罪孽,是他們得罪神,所以神才轉臉不顧他們,24節指出神轉臉不顧他們,是要照他們的污穢對待他們。2324節的「轉臉」原文作「我使我的臉隱藏」,這種關於神的臉隱藏的說法也在創世記曾出現:「看哪,今日你趕我離開這塊土地,不能見你的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四14)昔日該隱意識到,若果神把自己的臉隱藏,就代表該隱會流離飄蕩在地上,情況就好像被擄的以色列民流離飄蕩在列國的土地一樣。神的臉就是神的同在,若果神因我們犯罪得罪祂而隱藏起來,我們的生命猶如被擄,流離飄蕩,沒有定位、沒有意義、沒有歸屬感,也沒有未來。

思想:

罪惡使我們與主隔絕,神也在我們愚昧無知地犯罪時隱藏起來,這要叫我們經歷「被擄」與「流離飄蕩」,好使我們在迷失當中醒過來,能再次迴轉去到主那裏。很多時候,我們以為犯罪能帶給我們快感與好處,世界最差的承諾就是撒旦與私慾給予我們那犯罪而來的快樂,而世界最堅定及可靠的承諾,就是神要我們離開罪惡後所應許的平安與福氣。生命或死亡,二擇其一,你會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