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結三十九17~20
17「你,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向各類的飛鳥和野地的走獸說:你們要聚集,來吧,從四方聚集來喫我為你們準備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的羣山上豐盛的祭物,叫你們喫肉、喝血。18你們要喫勇士的肉,喝地上領袖的血,如喫公綿羊、羔羊、公山羊、公牛;他們全都是巴珊的肥畜。19你們喫我為你們準備的祭物,必喫油脂直到飽了,喝血直到醉了。20你們要因我席上的馬匹、騎兵、勇士和所有的戰士而飽足。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歌革的死去,猶如昔日埃及海怪的死去,它被神由尼羅河拉上來,被丟在地上,被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喫用(結三十二4)。可是,在歌革死去的個案來看,他的屍體不但被「各類的飛鳥和野地的走獸」(17節)喫用,更成為神為它們預備的祭物。
首先,17節指出主耶和華要聚集「各類的飛鳥和野地的走獸」,原文用了三個動詞來說明,分別是「被聚集」、「來」及「被招聚」,其中有兩個是被動詞,說明這是主所招聚的行動,而招聚的方向卻是「四方」,代表神要從所有方向的地方聚集這些「各類的飛鳥和野地的走獸」,是一種全地性的招集。這樣看來,歌革的屍體得到全地的關注,而「各類的飛鳥和野地的走獸」比喻作列國的人民,神要聚集他們,如同聚集來耶路撒冷守節的百姓一樣,前來喫神所預備給他們的祭肉。
經文用「祭物」來形容歌革軍隊勇士的肉與血,這個有點奇怪,因為「祭物」本身是獻給神的,而只有平安祭才能讓獻祭的人有肉食,但他們卻不能喫血(利十七11),也不能喫脂油(利三17)。可是,此處提到這些「各類的飛鳥和野地的走獸」要前來喫這「祭物」的肉與喝血(17節),更要喫脂油(19節),似乎與律法的說法有牴觸。然而,律法是規管以色列民的飲食,而「各類的飛鳥和野地的走獸」象徵了外邦人,他們不需要按律法而喫喝,卻都被主招集來分享歌革這「祭物」。原來,耶和華要藉此進行一個全球性的平安祭,列國的人都知道這是耶和華給予他們的「祭物」,讓他們明白列國的人之所以共分擄物,全是因為耶和華的作為與審判,這一方面在列國之中產生對神的敬畏,另一方面同時讓神的名顯為聖。
思想:
平安祭是歡喜快樂的祭,獻祭者可以分享由神而來的祭肉,與神一起有團契及交往的時間。平安祭放在得勝歌革的場景之下,便成為共分擄物的慶祝筵席,在這筵席中,所有外邦人都能前來赴會,與以色列民一同見證神如何得勝邪惡勢力。神最終都會得勝,問題就是在得勝的筵席中,主能否遇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