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 再次能得地為業
高銘謙

經文:結三十六1~15

1「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羣山說預言:以色列羣山哪,要聽耶和華的話。2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仇敵說:『啊哈!這古老的丘壇都歸我們為業了!』3所以你要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敵人使你荒涼,四圍踐踏你,要叫你歸其餘的列國為業,使你們成為各族的話柄與百姓的笑談;4因此,以色列羣山哪,要聽主耶和華的話。對那遭四圍其餘列國佔據、譏刺的大山小岡、水溝山谷、荒廢之地、被棄之城,主耶和華如此說;5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因妒火中燒,就責備其餘的列國和以東的眾人。他們快樂滿懷,心存恨惡,將我的地佔為己有,視為被拋棄的掠物。6所以,你要指着以色列地說預言,對大山小岡、水溝山谷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在妒忌和憤怒中宣佈:因你們曾受列國的羞辱,7所以我起誓說,你們四圍的列國要擔當自己的羞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8「以色列羣山哪,要長出枝條,為我子民以色列結出果子,因為他們即將來到。9看哪,我是幫助你們的,我要轉向你們,使你們得以耕作栽種。10我要使以色列全家在你們那裏人數增多,城鎮有人居住,廢墟重新建造。11我要使人丁和牲畜在你們那裏加增,他們必生養眾多。我要使你們那裏像以前一樣有人居住,並要賜福,比先前更多;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2我要使我的子民以色列在你們那裏行走,他們必得你為業;你就成為他們的產業,不再使他們喪失兒女。13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人對你們說『你是吞喫人的,又使國民喪失兒女』,14所以你必不再吞喫人,也不再使國民喪失兒女。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5我使你不再聽見列國的羞辱;你必不再受萬民的辱罵,也不再使國民絆跌。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三十五章提到神要永遠刑罰以東人,使他們的土地永遠荒涼,因為他們永懷仇恨,也想奪取以色列的土地。反過來,以西結書三十六章1~15節便說明以色列就算被擄受罰,也能恢復居住在迦南地。第5節說明耶和華「因妒火中燒,就責備其餘的列國和以東的眾人」,因為「他們快樂滿懷,心存恨惡,將我(耶和華)的地佔為己有」,在此,我們看見耶和華視以色列民所居住的迦南地為「我的地」,而同時,這班以東人卻與「其餘的外邦人」同列,他們都心存仇恨,期望得到本來屬於耶和華的土地。以東(作為外邦人的代表)心存恨惡,想得屬於神的土地(迦南地),但卻招致神的憤恨與憤怒(6節)。

經文應許,就算迦南地有很多「荒廢之地」及「被棄之城」(4節),神也要向以色列山(對應西珥山)發預言,指出這山會發枝條,為以色列民作為「我的民」結果子(8節),這是因為他們即將會由被擄的光景中迴歸,重新得地為業,而神也必幫助以色列民,使他們得以在土地上耕種(9節)。在此,我們看見神稱呼以色列地為「我的地」(5節),稱呼以色列民為「我的民」(812節),土地與人民都因着耶和華而接駁在一起,成為屬神的土地及子民。這樣,土地及人民都得到由神而來的身份。

10~12節說明以色列地之上再次有不少人口的增加,10節指出由沙漠化轉化為城市化的情況,荒涼的城邑與土地會再次有很多人居住,而11節更提到人口與牲畜也加增,代表這地有很多商業活動,最後,12節說明以色列民作為屬神的子民要得地為業。這種城市化的人口恢復與以東地的沙漠化形成強烈的對比,說明神帶領被擄的以色列民迴歸耶路撒冷及迦南地,使他們與牲畜都生養眾多,以致這大片土地能有眾多的人民居住。

思想:

昔日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代要得迦南地永遠為業(創十七8)。這片「我的地」配上「我的民」,土地與人民纔有真正的身份認同,以色列民沒有可能離開迦南地去理解神對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在新約,教會的信徒是真以色列民,我們將會承受神所預備永存的房子,可是我們現在猶如被擄的以色列民一樣,寄居在不屬於我們自己的土地上,信徒真正的家鄉幷不在塵世,而是永遠的天家。到底這種「我的地」與「我的民」的連結,對作為天路客旅的你,有何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