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 工作的滿足感
郭鴻標

傳道書3:22

22總而言之,人能夠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是最好不過了,因為這是他應得的報償。他身後的事誰能領他回來看呢?

這節經文指出人應該在工作中「喜樂」(yiśmāḥ),因為這是「他的分」(ḥĕlqô)。「分」的意思可以解作他應該得到的。傳道者觀察人生,發現沒有甚麼事情比得上在工作中「喜樂」。這節經文沒有否定家庭生活的喜樂、朋友關係的喜樂、事奉上帝的喜樂…等,不過強調人應該在工作中「喜樂」。

在將臨期的日子,亦接近一年的終結,我們應該為過去一年的生活進行「盤點清倉」,認真思想究竟自己正在做甚麼?讓我們不斷調校自己的態度、方向、方法,更有效地應付生活上的要求和挑戰。究竟我怎樣可以在工作中「喜樂」呢?一般人強調工作的滿足感、成就感;究竟聖經所講工作中「喜樂」,是否就等於工作的滿足感、成就感呢?

筆者覺得工作中「喜樂」的關鍵是從上帝的眼光看自己的工作、看自己的角色、自己的發揮、自己的成就、自己的限制。2022年世界盃女子足球賽,德國隊敗於英國隊,球賽結束時德國隊球員十分失望;但是她們返回德國法蘭克福廣場卻受到熱烈歡迎。不能獲得冠軍不等於失敗,因為在過程中已經表現出色,盡了全力。人生亦是一樣,只要我們盡了全力,就問心無愧。基督徒的工作觀是做上帝的「管家」,在工作上善用上帝所賜的恩賜,榮神益人。

「分」有一種冥冥中上帝計劃與決定的意思,「分」的內容我們此刻未必完全清楚,我們現在的反應可以影響未來,未來的事始終是奧祕。有人覺得人生既然已經被決定,就有一種放棄的態度。傳道書的作者鼓勵人在工作中「喜樂」,享受工作的過程和成果,因為上帝賜你工作的機會。既然工作的機會是上帝賜予,我們是上帝的管家,就應該全情投入工作。全情投入工作亦可以全情投入家庭生活、教會生活…等。我們應該以積極的態度領受上帝給我們的「分」。

這節經文中的「在他經營的事」(bəmāʿăśv),意思是「在他的工作」,沒有侷限於今天我們所理解的全職工作。有人被「全職工作」的概念侷限,沒有想過在退休後仍然有工作。沒有薪酬的工作、義務工作都是工作,這些義務工作可以為你帶來「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