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 接受自己的「分」
郭鴻標

傳道書5:18-19

18看哪,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喫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應得的報償。19而且,一個人蒙神賞賜財富與資產,又使他能享用,能獲取自己當有的報償,在他的勞碌中喜樂,這是神的賞賜。

昨天我們談及工作上的「分」;今天談人生的「分」。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若果看希伯來文聖經,中文和合本聖經漏譯了「他的工作」(ʿămālô)。因此,經文可以譯作:「日光之下他勞碌的工作得來的好處」。另一個翻譯的問題是:「神賜他一生的日子」應該在另一個位置,因此,另一個翻譯可以是:「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喫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工作得來的好處,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這是他的分。」。

傳道書5:18提及神賜人一生的日子是在日光之下勞碌,同時神賜人喫喝、享受工作帶來的好處,這都是善及美的事。昨天談及全情投入工作;今天談喫喝、享受工作帶來的好處。以色列人重視節期、重視慶祝。喫喝不一定指奢華宴樂,而是享受食物、享受交誼。

傳道書5:19提及神賜人財物與資產,使他能享用。我們需要將傳道書5:19與5:18一起閱讀,神賜人一生勞碌,同時賜人資財豐富。有人認為只有那些擁有很多財富的人才是富足;不過亦有人說能夠被使用的財富纔是真正屬於你的。因此,「富足」與否要視乎各人的看法。一個不是很多財富的人,可以覺得自己是心靈富足的人。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使他能享用」,漏了「使他能」(vəhišlîṭô)的概念(NASB: "He has also empowered him to eat from them…")。神不單讓人能夠喫用,而且是「授權」(Empower)人喫用。神不是要人像機械般沒有獨立思考;神授權人可以喫用豐富的資財。

有人認為傳道書講的是日光之下的空虛與勞碌;若果讀這兩節經文就發現神賜人喫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工作得來的好處。同時,神授權人可以喫用豐富的資財。傳道書5:19:「…一個人蒙神賞賜財富與資產,又使他能享用,能獲取自己當有的報償,在他的勞碌中喜樂,這是神的賞賜。」這表明了神是厚賜恩典給人的神。

這兩節經文都提及「分」,在日光之下人生的空虛與勞碌,與神厚賜恩典給人這兩者之間,我們體驗人生的限制與可能性。在將臨期的日子,讓我們思想神賜給我們的「分」是恩典,讓我們以感恩的心接受自己的「分」,讓我們的心充滿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