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 平安的約
高銘謙

經文:賽五十四9~14

9這事於我有如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淹沒全地,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且不斥責你。

10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憫你的耶和華說的。

11你這受困苦、被暴風捲走、不得憐憫的城,看哪,我必以灰泥來做你的石頭,以藍寶石立你的根基,

12又以紅寶石造你的女牆,以晶瑩的珠玉造你的城門,以珍貴的寶石造你四圍的邊界。

13你的兒女都要領受耶和華的教導,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

14你必因公義得堅立,必遠離欺壓,毫不懼怕;你必遠離驚嚇,驚嚇必不臨近你。

第9節以兩個「起誓」來說明耶和華對錫安重建的應許,首先以昔日挪亞之約作為類比,指出在洪水之後,神與蒼生立約,凡有血肉的,必不再被洪水所滅絕,而立約的記號便是虹,成為永遠的約(創九11~12)。神以這樣的決心來再次與錫安立約,日後必不再向她發怒及斥責她,代表神的憤怒的日子已永遠過去,帶出永遠的誓言的主題。

第10節延續了盟約的主題,以創造秩序及自然界來說明神對盟約的忠誠。在原文看來,大山是陽性而小山是陰性,代表所有山嶺的意思,在以賽亞書中,山嶺可象徵高傲(賽二14)與阻礙(賽四十一15),可能在表達那些人世間高傲的勢力以及阻礙人信靠神的阻礙,都終有一天會挪開,但唯一不會離開的,就是神的「慈愛/忠貞」與「平安的盟約」;即表示神所應許的東西,以及耶和華與以色列民那種盟約的關係都永遠不會改變。因此,平安的觀念必須離開一切高傲之事,我們要離開生命中的大山與小山,才能享有真正的平安。

第13節提到耶和華的教訓,這字眼也可同時作「耶和華的門徒」,表示錫安的兒女(以色列民)都要學習成為神的門徒,表示他們要學習律法所定義的公平與公義以及相關的價值。錫安必因公義而堅立,這正正說明「耶和華的門徒」所學習的東西就是律法所定義的公平與公義,以致以色列民可以大享平安。此處提到的平安是邪惡的相反詞(賽四十五7),所以平安並不是表面上的平安,而是因為跟隨神在地上實踐公義,並以這公義所帶來的平安。

思想:

平安的盟約就是神與我們所立的永約,這盟約之所以成為平安,就是因為盟約的關係要求我們離開高傲與狂妄,學習成為神的門徒,以公平與公義的價值來過人生。因為平安的反義詞是邪惡,我們休想一面擁抱邪惡,一面又享受平安。這兩條路,你會如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