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问 礼拜三

第75問:第八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禁止一切(實際上或可能會)不正當地損害我們自己和 鄰舍的財富或(外部)產業的言行。

禮拜三

當你腳痛得不得了,你還怎麼走路呢?你只能一瘸一拐,因爲疼痛的腳根本吃不了力。如果你牙疼,你怎麼嚼東西呢?你只能小口小口地喫軟東西,因爲你根本不能用牙疼的那半邊喫東西。請讀箴言25:19

箴言25:19 患難時倚靠不忠誠的人,好像破壞的牙,錯骨縫的腳。

如果我指望着你做一件事,你沒有做或者馬馬虎虎地做,那就像是我得瘸腿走路或者用壞牙嚼東西一樣。想象一下,在八月炎熱的天氣裏,你在田地裏勞動。你已經在炎炎烈日下勞動了好幾個鐘頭。你大汗淋漓、滿身灰土——突然下雪了!可真涼爽啊!

請讀箴言25:13

箴言25:13 忠信的使者,叫差他的人心裏舒暢,就如在收割時,有冰雪的涼氣。

如果我指望你做一件事,你做得很好,那我就很感到很痛快。那麼,這又跟“不可偷盜”的誡命有什麼關係呢?如果有人花錢要我做什麼事,如果我沒有照着薪酬付出工作,或者如果我做得馬馬虎虎,甚至需要別人重做,那麼我就是在偷那付錢給我的人。當我們爲僱主儘量做好工作的時候,我們就是避免了違反第八條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