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問:第八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禁止一切(實際上或可能會)不正當地損害我們自己和 鄰舍的財富或(外部)產業的言行。
禮拜二
當我們欺騙的時候,是用不公正的手段奪取別人的錢財。我們買東西的時候,別人可能會多找錢給我們。如果我們意識到發生了什麼,卻閉口不言,我們就等於騙了那個人(或店)的錢。這是偷盜。如果我們拾到別人丟的東西卻不歸還,我們是騙得了照理屬於人家的東西,我們就是在偷盜了。當我們借了東西卻沒有歸還,我們就是騙了人的東西。我們就不算是借人的東西了,反而是偷盜。當人們在別人的房屋上亂寫亂畫或者損壞別人的房屋,這都是偷盜。
請讀箴言20:17。
箴言20:17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欺詐就是騙人。欺詐就是哄騙人,好得着他的錢。想象一下,把十分可口的食物放在口中,嚼着嚼着,突然變成了塵沙!這節經文說,騙來的東西就會是這個樣子。起初,你喜愛你得到的東西。因爲這是上帝不喜悅的,所以,可以保證的是,你早晚都會因此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