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問:第三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三條誡命吩咐人當聖潔恭敬地使用上帝的名字、尊稱、屬性、蒙 恩之道、聖言和作爲。
禮拜三
在聖經中,上帝有許多不同的名字。這是因爲,對於上帝的百姓來說,沒有哪一個名字能夠完全包括上帝所有的屬性。你能想到聖經裏面上帝的一些名字嗎?除了祂的名字,祂還有一些稱號比如“造物的主”“鑑察人的主”“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無論我們什麼時候提到上帝,或者與上帝說話的時候,我們都要留意使用聖經中使用的名字和稱號。如果說成“上面像我的那一位”或者說上帝是“樓上那位”,都沒有對上帝顯出當有的敬重。上帝已經在聖經中向我們顯明祂的屬性。祂已經向我們顯明祂的很多特質。上帝已經啟示了祂的名字、稱號、屬性,好叫我們認識祂。祂要我們在聖經中學習這些東西,常常思想。我們應該讓上帝所啟示給我們的這一切來幫助我們更加愛祂。當我們想到上帝的名字、稱號以及屬性,我們應該學習敬畏祂,以祂爲樂。請讀詩篇145:1-5。
詩篇145:1 我的 神、我的王啊,我要尊崇你,我要永永遠遠稱頌你的名!
詩篇145:2 我要天天稱頌你,也要永永遠遠讚美你的名!
詩篇145:3 耶和華本爲大,該受大讚美,其大無法測度。
詩篇145:4 這代要對那代頌讚你的作爲,也要傳揚你的大能。
詩篇145:5 我要默唸你威嚴的尊榮,和你奇妙的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