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问 礼拜三

第73問:第八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是:“不可偷盜”。

禮拜三

對於這條“不可偷盜”的誡命,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所有的誡命。上帝不會只滿足於我們做什麼或不做什麼。祂要我們有正確的態度。我們可能從未拿過不屬於我們的東西,不過那並不意味着我們就是守了這條誡命。這條誡命也禁止貪財。貪財就是不滿足於我們所擁有的,有了還想更多。請讀提摩太前書6:6-10

提摩太前書6:6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提摩太前書6:7 因爲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提摩太前書6:8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提摩太前書6:9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提摩太前書6:10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這段經文是使徒保羅寫的。他說,當人想要發財的時候,就落入到試探當中,會犯錯誤的。他警告我們,當我們貪財(或貪戀錢能買到的東西)的時候,我們就會犯罪,出很多問題。貪財的態度——想要的越來越多——會叫我們竊取不屬於我們的東西,因爲我們太想要那些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