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问 礼拜四

第73問:第八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是:“不可偷盜”。

禮拜四

想要避免貪財,一個方法就是,要明白到底什麼東西讓我們富足。大多數人以爲如果他們有足夠的錢,就會幸福了。大多數人以爲“足夠的錢”就是比現在擁有的稍多一些。我們以爲,富有的意思就是有錢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以爲富有就是有大房子,有好車。富有就是擁有漂亮衣服,購買我們喜歡的東西。富有就可以瀟灑地度假,做很多刺激的事情。大多數人以爲如果有了所有這一切,他們就是富有的人,就會幸福快樂。

請讀箴言10:22,看看是什麼使人真正地富足。

箴言10:22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當我們知道什麼東西是真正有價值的,我們就會以我們所有的知足。錢財不能長存。我們只有擁有了永存的東西,纔算真正富足了。只有上帝能賜給我們那樣的富足。如果我們信靠主耶穌基督來賜給我們屬靈的財富,比如與上帝和好,我們在天上永遠的家,那我們就是真的富足了。當我們活在世上的時候,即使我們沒有很多錢財,我們仍然擁有賜財富的主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