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问 礼拜二

第69問:第六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六條誡命禁止我們自殺,或不義地奪去鄰舍的生命,或有任何這 樣的傾向。

禮拜二

殺人是上帝禁止的行爲。而仇恨和苦毒是上帝禁止的態度。恨人,一般都是由於某人做了一件我們不喜歡的事,讓我們憤怒。這種憤怒是自我中心的,因此是有罪的。今天,人們教導說,有人冤枉我們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有足夠的怒氣,並且把它自由地發泄出來。如果我們不這麼做,這些人就會告訴我們,那會影響我們的健康。他們也鼓勵那些曾經受到傷害的人,不斷地思想並談論他們受到的傷害,不斷地重新感受那種憤怒。

可是聖經的教導完全相反。當有人傷害我們的時候(肯定會發生的),我們必須饒恕他們,繼續我們的生活。詩篇37篇講到了傷害別人的惡人。這篇詩篇告訴我們,就連對待這樣的人,我們也應該相信上帝會看顧我們,會公義地審判他們。這篇詩篇反覆告訴我們,不要爲作惡的心懷不平。心懷不平就會一直想着那件事,一直讓這件事攪擾你。當我們因爲別人做了傷害我們的事而心懷不平的時候,我們就越發激動,怒氣不斷升級。怒氣就迅速轉化爲仇恨。上帝譴責怒氣和仇恨,而不僅僅是殺人。請讀詩篇37:7-9

詩篇37:7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

詩篇37:8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詩篇37:9 因爲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